第442章 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第1/2页)
刘德威大惊失色,赶紧劝阻道:“陛下,若是轻罪,一般都能当即找到恶徒,不会有什么意外。
可若是重罪,恶徒要么背后有人包庇,要么手段奸诈,甚至能把仵作都耍得团团转。
这其中,本就需要多方人证走访,也需要提取物证。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两相结合,怀疑是谁做的案,就基本是谁做的案,几乎没有例外。
虽有一定可能性,作案人太熟悉办案流程,故意嫁祸给某人的情况。
但是,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要是实行新规,是否太……”
刘德威没有把话说下去,但意思很明显。
就说李承乾这么一搞,只怕会放掉很多奸猾的重型罪犯。
“朕知晓,若是如此做,会让某些奸猾的罪犯逃脱审判。
那朕在这里,就再给诸位爱卿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叫做——以人为本!
当初的秦朝为何灭亡,这其中有一点不得不提的原因,那就是秦二世的苛政,比秦始皇在位的时候更加过分。
而秦朝会灭亡的危机,又是怎么出现的?
那就不得不提——军功制度!
军功制在秦没有一统六国之前,那是一把利刃。
站在我们后人的角度,可以清楚的看到,秦统一之后,军功制就成了一份毒药。
换到我大唐来说,朕为何要废除肉刑,就是因为乱世有乱世的律法,盛世有盛世的律法。
至于那些六国营业,不过是隔靴搔痒,虽然烦人却无足轻重。
若是当初能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何至于走到最后,就连老秦人都视若无睹?
大唐既然已经进入盛世,律法就该以轻、缓、和、为主。
重罪依旧重判,轻罪就该轻判,而不是犯罪就重判。
人无完人,谁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谁能保证自己不犯罪?
但可以肯定的是,以人伦为基础制定的律法,哪怕是不知晓法律的,也很难会犯上重罪。
因此,冤假错案,要尽量避免。
若是继续执行老一套,在人性的作用之下,未来冤假错案必定遍地都是。
真正的平民百姓,除了家庭纠纷,都只想安心的活着,谁会故意去犯重罪?
这是犯下重罪,一般也是因家庭邻里纠纷造成的。
真正会知晓律法还犯下重罪的,要么就是自认有权有势的,要么就是真有权有势的。
往后,要想定一个人的罪,动机、人证、物证、口供等至少要其中三样。
换句话说,就是必须形成一道证据链,形成不了证据链就无法定罪。
嫌疑犯,也就是被怀疑的作案人,有资格为自己辩解。
比方,罪恶发生之时,自身不在现场,而在其他某处,谁谁谁能够作证。
总之,双方要核对无误,才能定罪。
这也是朕为何,要进行三权分立的原因。
以后,从地方到朝堂,不能再是谁的一言堂。”
“轰……”
百官再次骚动,尽管从三权分立提出来,他们就知道李承乾的目的是分权。
在这一刻,李承乾却明明白白的说出来了。
马周赶紧问:“陛下,像这种案子,若是像您说的处理方式,如何在最大的限度上,保证真正的罪犯能够伏法,保证平民百姓不被冤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