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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老Q

  第492章 老Q (第1/2页)
  
  在文学的世界里,有三只动物格外打动人心。
  
  一只是余华笔下的牛。
  
  它老迈,衰颓,被命运的苦难一重重碾压,毫无翻身之力,依然认认真真过好每一天。
  
  一只是马尔克斯笔下的鸡。
  
  它被养在穷人的家里,连吃饱都无法保证,但只要前方还有比赛,它就时刻准备去参加。
  
  第三只是王小波笔下的猪。
  
  王小波写过一篇广为流传的杂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在这篇杂文里,他怀念了一只特别的猪,因为“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
  
  猪的命运是被人设置好的。
  
  公猪阉掉,长肉,傻吃,闷睡,等死。
  
  母猪下仔。
  
  就算不甘心于这样的设置,猪们能做的也不过是种猪不与母猪交配,母猪会吃掉小猪仔。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猪总是猪啊。”
  
  但是那只猪与众不同,它有着几乎不属于猪的骄傲与不羁,不喜欢猪圈,却喜欢到处乱逛。
  
  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还模仿汽车响、拖拉机响。
  
  最后因为跳到房上学汽笛,而与人类干了起来。
  
  这只猪生在猪圈之中,已经被安排好角色,却不愿认命,宁可逃出去做一只食不果腹的野猪。
  
  毋庸置疑,任谁都能明白这不是在写猪。
  
  王小波写的这只“多余猪”,是《黄金时代》里的王二,也是他自己。
  
  在大部分人眼里,王小波都是个怪人,他是个荒诞不羁、个性十足的怪人,也是一个特立独行、格格不入的好人。
  
  儿时,因为先天的不足,使他其貌不扬,时常呆滞,所以在同龄人中,特别是在学生时代,他常常被视为怪人、傻波,是别人眼中的异类。
  
  到了成年以后,他的脑袋里又充满了前卫的思想,和妻子李银河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选择这个时代大部分夫妻都不会选择的“丁克”。
  
  在美国,没钱度日,仅靠妻子李银河的400美元奖学金生活,正常人早就急的洗盘子、刷马桶了,王小波却顶着所有人的不理解,不在这样世俗琐事中浪费时间,将闲余时间全都用在了《黄金时代》的写作上。
  
  他不愿意妥协于旁人眼光,苟且于世俗之中。
  
  不愿意罔顾自身意志,压抑真实感受,融入了喧嚣的人群。
  
  不愿意迷失自己生命的方向,过自己不喜欢的日子,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作家黑塞说过:“人独自行过生命,蒙受玷污,承担罪过,痛饮苦酒,寻觅出路。”
  
  在王小波看来。
  
  生活是自己的,对或不对,只求问心无愧,好与不好,皆由自己决定。
  
  尽管后来回国以后,他只能一边教书谋生,一边抽空写。
  
  为了生活,待在不喜欢的环境里,做着枯燥的事情。
  
  但他从不溜须拍马,也不阿谀奉承,也不低眉顺眼地瞧别人脸色,谨小慎微地求外界认同。
  
  他就像是局外人一般,冷眼旁观与自己无关的喧嚣。
  
  在踏上文学道路以后,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果断放弃自己的公职,去过一种他认为非常独立、特立独行的全职写作的日子,就像山峰高耸,独自屹立在那,不随波逐流。
  
  总而言之,种种不同凡响的选择,足以说明,王小波是个不同凡响的人。
  
  或者说,他是个怪人,“多余人”。
  
  所以江弦这篇《无主题变奏》之中所写的“我”,真正写到了王小波的心坎儿里。
  
  他每读一个字,都能感到灵魂与这篇的共鸣。
  
  因为这篇的主人公“我”不是金庸作品中的大侠胡斐和袁承志。
  
  既没有高强的武功,又没有舍生取义、兼济天下的崇高精神。
  
  “我”只是一个“多余人”,一个不庸俗的“多余人”。
  
  没错,别人怎么想不知道。
  
  王小波觉得他很不庸俗。
  
  不仅不庸俗,而且气质很高。
  
  他身怀一种落落寡合的孤独,身怀不为世俗金钱美女所动心的超越性,身怀内向的沉思和忧郁,身怀优雅的风度和旨趣。
  
  你没办法说他庸俗。
  
  你只能说他不合群。
  
  你没办法说他有病。
  
  你只能说,这个人身上有一种病态的美感。
  
  王小波兴致勃勃的继续往下阅读。
  
  文章的后面依旧保持着前文那样的风格,就像是德彪西的音乐一样,没有主题,章节和章节之间也没什么关联。
  
  用江弦自己写在文章里的话说就是:“我每天想起一点儿就写一点儿,没主题也不联贯,等写了一把纸头了,就把它们往起一串,嘿!就成了。这叫纸牌,跟生活一样,怎么看都成,就是不能解释。”
  
  王小波一行行的往下阅读。
  
  这,一会儿写“我”,一会儿写“老Q”。
  
  老Q。
  
  王小波觉得这个名字太有意思了。
  
  中国有一个Q,家喻户晓,叫阿Q。
  
  江弦这会儿又写了一个Q。
  
  老Q。
  
  “他是想再创造一个阿Q这个样的经典形象?”王小波无端的猜想。
  
  他觉得自己的猜想不无道理。
  
  不然为什么这个人不叫老A、老B、老C偏偏就叫老Q。
  
  江弦肯定是有这样的野心!
  
  而且这篇文章里,太多的笔墨在写“老Q”。
  
  从“我”和“老Q”的第一次相遇,就能看出这姑娘的性格很特别:
  
  “.
  
  那天也是我第一次见到老Q,她穿了一件鸡心领的黑纱半袖衬衣,浅蓝色的牛仔裤,梳着一个马尾巴辫儿。她整个的身体被一身瘦瘦的衣服包裹着,显得圆鼓鼓的;最能显现出曲线的部位随着皮鞋跟儿诱惑人的响声,有节奏地颤动着,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向四面八方发散着弹性;加上两只流连顾盼的眼睛,真能颠倒了每天站在街头巷尾期待着艳遇的芸芸众生。”
  
  “她没票,踱来踱去,那双腿的优美姿势就象一匹健壮的马在不安地等着一个好骑手,这可真是个要了命的好机会,‘现在时’刚刚给了我两张票,他这方面的路子直通罗马。”
  
  “我大概是太主动了,说话的热气扑到她脸上,她警惕地看着我,眼睛象大山猫,拿过票谢也不谢甚至连钱都不付就走进剧院了。”
  
  “不用说,我挨着她,她胸前的艺术院校的校徽熠熠发光,更搅得我心神不定。”
  
  “不知是我身上哪根神经起了一点怪不拉叽的作用,我尽力朝别的地方看,可还总是看见她:黑暗中两只又大又专注的眼睛直盯着乐队指挥。”
  
  “她居然不看我,连一个稍稍的暗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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