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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六个“天”

  第466章 六个“天” (第2/2页)
  
  就在这么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写出了好几部中短篇?!
  
  先不说质量如何。
  
  就论创作力的旺盛程度,放眼全世界那都极其罕见啊!
  
  “爸爸~”
  
  “哎。”
  
  听到女儿喊自己,江弦站起身,歉意笑笑,“我去看看闺女。”
  
  “你去、你去。”
  
  等江弦一走,李景峰瞥一眼桌上的稿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社长,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又写了好几部中短篇?”
  
  “我就纳闷了,怎么的,他江弦的文采不要钱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可能这就是写作的天赋,有些人生来就是适合写作的。”
  
  韦君宜开口道:“你就说鲁迅先生,从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录’,到1936年逝世前未完稿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那始终都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
  
  “鲁迅先生.”
  
  李景峰从韦君宜的话里听出来点儿别的意味。
  
  韦君宜虽然没有直接夸张的将江弦形容为鲁迅再世,但在他创作力的旺盛程度上,韦君宜认为是可以去追赶鲁迅的。
  
  这已经是极高的评价了。
  
  更别提她最后那一句,‘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简直是直言不讳的指出,江弦这名作家一定能成就“文豪”之名。
  
  “我先看看稿子写的怎么样。”
  
  韦君宜捧过桌上的稿纸掀开,前面的部分还是《天局》,一看就没改动。
  
  《天局》以“胜天半子”四字结尾。
  
  “胜天半子”往后的半页稿纸,江弦一字未题,韦君宜翻至下一页稿纸。
  
  这显然是一篇新的。
  
  她看向第一行,那里写着的名字:
  
  “《快马》!”
  
  “没有人清楚快马一生。今天,当我捉笔写他时,仿佛又看见他那鹰隼般的、凶恶的眼睛。他老是那样瞪着人,手里还握一杆猎枪。你见过一次就再不会忘记他。善恶是非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淡化,而他这人却永远清晰地立在你眼前。这老头儿,他整个相貌就是一把锋利的小刀,几家伙便深深刻在你记忆的屏幕上”
  
  只一段,韦君宜便看了进去。
  
  快马不是马,是人,这个人叫快马。
  
  他曾是返乡团的一员,那谁败了以后,返乡团就解散了。
  
  快马过上了间歇性被批评持续性挑大粪的生活。
  
  但无论别人怎样唾弃他,踢打他,他都如钢铁般坚硬的撑着,积攒着怨恨,也积攒着力量。
  
  怨恨的原因可能有点儿荒谬:
  
  快马有个老东家,是日本人的奸细,但是对快马有恩,但是老东家被八路砍了头,因此快马记恨上了八路,做梦都想给老东家报仇。
  
  甚至听说反攻的时候,快马还来了劲儿,拉着别人准备起义,别人一听立马吓破了胆,将他赶出门去。
  
  而快马之所以能留着命挑大粪,是因为对门的老奶奶放了他一马。
  
  返乡团活埋了老奶奶儿子,快马也参与了。
  
  老奶奶曾抓着他的裤腿哀求过他放过自己的儿子,然而返乡团还是下了手,并用刀背把老奶奶打晕了。
  
  后来在审判快马时,让老奶奶作证,指认杀害儿子的凶手,老奶奶闭着眼睛,满脸眼泪的用力摇着头。
  
  因为快马刚死了老婆,有个两岁的女儿,整夜整夜的哭,对门的老奶奶每夜都能听到。
  
  等后来,快马就上了年纪,放弃了继续做啥事,没事就教那个叫他“姥爷”的小孩子,那个他起名叫小狗的孩子,教他学瞄准,看着他下河逮鱼。
  
  老奶奶也死了。
  
  出殡那天,快马在老奶奶的坟前坐了一天,渐渐想通了一些事。
  
  第二天,快马带小狗去赶集,小狗端着枪到处乱瞄,最后调皮的瞄准快马。
  
  这支从来没有响过的枪射出的弹药击中了快马。
  
  快马扑通跪下,长叹一声。
  
  “天灭我也!”
  
  这篇戛然而止在“天灭我也”四个字的位置,其后的半页稿纸仍旧一字未写。
  
  咝。
  
  韦君宜掩卷沉思良久。
  
  “怎么样?”
  
  韦君宜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不知江弦何时已经坐回到她身旁。
  
  “潇洒。”
  
  韦君宜思索一阵儿,给出了这么个两字评价。
  
  “这故事写的一点儿不落俗,真让人耳目一新,照我看,文学界能写出这种好故事的人真不是太多,你这思想和思维的前卫,真是不愧‘快马’二字。”
  
  “您客气了。”
  
  江弦自谦一句,“我心里还是明白的,这篇和《天局》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此言差矣。”
  
  韦君宜摆摆手,“风格不同,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快马》潇洒,《天局》悲烈,在我看来,完全是各有出彩的地方。”
  
  另一边,见韦君宜对江弦这篇《快马》评价如此之高,李景峰也吃了一惊。
  
  他刚才数了下,江弦这一沓稿子里,带上《天局》一共六篇,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篇,已经极其难得。
  
  而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再保证质量,那就更是不容易的事情。
  
  “有这么好?”
  
  将稿子带回社内,李景峰花了一个下午,将《天局》之后的五篇全部看完。
  
  第二篇,《快马》,一个绰号“快马”的贫农穷小子,出于对老东家的感恩,自觉自愿地追随老东家干还乡团,当土匪,及至最终毁灭,最后喊出,“天灭我也”。
  
  第三篇,《死谜》,主角是个酒鬼,醉酒之后必然吃毒药,结尾酒鬼留下一首诗,一共四句,最后一句是,“天上落下土哗哗”。
  
  第四篇,《灾星》。
  
  第五篇,《圣徒》。
  
  第六篇,《赌神》。
  
  一共六篇,李景峰一口气读下来,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质量极高!
  
  每一篇他都觉得是可以放在《人民文学》这种层次杂志上发表的水平!
  
  更让人惊讶的是,六篇,竟然整整齐齐的都和命运这一主题有关。
  
  结尾全都穿插一个“天”字,一共六个。
  
  李景峰掩卷沉思良久,忍不住发出一声质问:
  
  “江弦这是写文章写成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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