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杀人凶手? (第1/2页)
——“大人怎么说?”
——“大人说,人没有死就行,其他的不用管。”
——“幸好大人开明,不然真是晦气,杀人的时候没见她心慈手软,现在寻死觅活给谁看?”
耳听着内禁婆的议论声,陶令仪悄无声息地睁开眼,望着漆黑的牢房,思绪起伏不定。
尽管醒来已有两个时辰,她还是无法接受穿越这一违背科学的事实。
她明明在追捕‘3.11’连环杀人案的嫌疑人,只是与对方在天台搏斗时,不小心摔下楼,醒来,就莫名成了因涉嫌杀害她人,而被捕入狱的浔阳陶氏长房长女: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十六岁小姑娘。
以前也不是没有出过意外,怎么这次就这么反常呢?
她才二十九岁,无论是在县刑警队的那四年,还是在省刑警队的那三年,她都立过不少功劳。
她的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陶令仪重新闭眼,花了很长时间,才将情绪平复下去。
不管怎么说,在事实已经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她只能接受现实,从头开始。
抬手摸一摸额头的伤口,在剧烈的疼痛下,陶令仪努力遏制着不甘,开始梳理现在的处境。
现在是天授二年。
武则天登基为帝的第二年。
五日前,也就是四月初八日,在严县令次女举办的新茶宴上,小姑娘与谢三小姐,还有她的继妹,三人在退居吃茶、说闲话。
中途,小姑娘莫名晕倒。
醒来,看到谢三小姐倒在血泊之中,她手中拿着染血的匕首,惊骇之下,尖叫着站起来。
守在屋外的婆子、婢女听到动静,相继撞门闯进来,看到屋中的情形,跟着尖叫,也跟着引来更多的人。
随后,小姑娘就被押送到了这里。
谢三小姐是小姑娘的闺中密友,单名一个瑶字。谢瑶死了,又那么多人看到她拿着凶器,小姑娘惶恐无措之下,只好撞墙自尽,以证清白。
陶令仪对小姑娘的行为虽不认可,却同情、理解。
本是金尊玉贵的士族小姐,却猛然成了人人鄙夷的阶下囚,这个落差,一般人很难接受。
不过同情归同情,理解归理解,小姑娘这种时候自尽,不仅自证不了清白,反而会落一个畏罪自杀的罪名。
何况,这个案子处处都是破绽,即便人证、物证俱在,也并非百口莫辩。
比如案发之时,现场有三个人。
在婆子、婢女都证明,案发前没有旁人进屋的前提下,凶手不是她,那就必然是另一个活着的人。
而另一个活着的人,是小姑娘的继妹:苏见薇。
苏见薇比小姑娘小一岁,是继母与已逝前夫的女儿。
苏见薇随她母亲进入陶氏已有好些年,因为某些不可明说的原因,一直未曾改姓。
苏见薇的容貌完美地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艳,加之才情不俗,在浔阳颇有美名。
与小姑娘的关系,也极为要好。
小姑娘被诬陷杀害谢瑶时,苏见薇还昏迷未醒。
大约因此,而未被怀疑。
陶令仪办案多年,又有小姑娘的记忆帮忙,自然一眼就识破了她的伎俩。
想找出她是凶手的证据也很简单:
其一:案发之时,苏见薇既昏迷不醒,回家之后,一定会请大夫检查。
查出她请的是哪个大夫,诊断的结果是什么,再与案发现场的茶具与残留茶水的检测结果做一下对比,用以确认是否为同一种毒药。
无论是与不是,皆需查明毒药来源。
从古至今,贩卖毒药都属违法,若需用毒药入药,则需在政府登记,且进货、销售及买卖用途都必须做好记录。
只要查明毒药的来源,那么顺藤摸瓜,自然就会查到真凶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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