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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长剑在手江湖任我闯(一)

  第十一章长剑在手江湖任我闯(一) (第1/2页)
  
  暮春的雨丝斜斜掠过琉璃瓦,在朱漆宫门上洇出深色水痕。萧琰之捧着那柄长剑跪在勤政殿丹墀下,冰凉的雨水顺着他的乌纱帽檐滴进衣领,却不及掌心那抹寒意刺骨。
  
  “此剑名‘青萍’,” 龙椅上的声音带着勤政金銮殿特有的空旷回响,“当年太祖爷仗此剑定天下,如今朕把它交给你。”
  
  萧琰之喉结滚动,想说些什么,最终只化作叩首时额头撞地的闷响。他是翰林院编修,十年寒窗换来的是案牍间的蝇头小楷,而非这柄长三尺七寸、剑鞘鎏金的杀人利器。御座上的万历皇帝李新宇却像是看穿了他的窘迫,轻笑一声:“萧爱卿可知,为何满朝文武,朕独独选了你?”
  
  阶下积水倒映着青萍剑鞘上游动的龙纹,恍惚间竟似活了过来。萧琰之想起三日前在文华殿的奏对,他弹劾东厂提督魏忠贤构陷忠良,字字泣血,却被同僚暗地里称为书呆子的不自量力。此刻掌心的剑突然变得滚烫,仿佛有太祖爷的英灵在鞘中咆哮。
  
  “江湖路远,” 皇帝李新宇的声音陡然沉了下去,“朕要你替朕看看,这万里江山的江湖里,到底藏着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
  
  雨势渐大,打湿了明黄的龙袍一角。萧琰之望着青砖上蜿蜒的水痕,突然明白这哪里是赐剑,分明是把他这文弱书生,扔进了比朝堂更凶险的漩涡里。
  
  离京那日,吏部尚书王大人塞给他一封密信,油纸包着的沉甸甸的银子硌得袖袋发疼。“青萍剑一出,江湖必然震动,” 老尚书花白的胡须抖了抖,“记住,你是替陛下巡狩,不是去当侠客。”
  
  萧琰之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背着简单的行囊站在卢沟桥畔。青萍剑被他用旧布层层裹住,藏在竹制书箱的最底层。晨光里,官道上的露水闪着碎银般的光,几个挑着担子的脚夫哼着小调走过,木扁担压在肩上发出吱呀声响。
  
  “先生可是要往南去?” 一个戴着斗笠的货郎勒住驴缰,铜铃在驴脖子上叮当作响。
  
  萧琰之点头,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书箱锁扣:“想去江南看看。”
  
  货郎咧嘴笑起来,露出两排黄牙:“巧了,小的也要去苏州府送货。这世道不太平,先生一个人赶路怕是不妥,不如同行?”
  
  官道两旁的垂柳抽出新绿,风拂过树梢,卷起几片去年的枯叶。萧琰之望着货郎那双藏在斗笠阴影里的眼睛,突然想起王大人的话 —— 江湖人说话,十句里未必有一句是真的。
  
  “多谢好意,” 他拱手作揖,袖口滑落的瞬间,瞥见货郎腰间露出的半截黑鞘短刀,“只是学生习惯独来独往。”
  
  货郎的笑容僵了僵,鞭子在驴臀上抽得脆响:“那便祝先生一路顺风。”
  
  驴车轱辘碾过石子路的声音渐渐远去,萧琰之松开紧握书箱的手,掌心已沁出冷汗。他蹲下身假装整理鞋带,眼角余光瞥见道旁树林里闪过几个黑影,衣袂翻飞间,隐约能看到腰牌上的东厂番子标记。
  
  原来从踏出宫门的那一刻起,他就成了被盯着的猎物。
  
  暮色降临时,萧琰之在官道旁的悦来客栈歇脚。店小二端来的糙米饭混着沙粒,咸菜坛子敞着口,苍蝇在上面嗡嗡打转。邻桌几个佩刀的汉子正唾沫横飞地吹嘘,其中一个络腮胡拍着桌子:“听说了吗?魏公公要查抄江南织造局,那可是肥得流油的地方!”
  
  “谁去查?锦衣卫那帮丘八?”
  
  “嘿嘿,听说派了个书生。” 络腮胡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手无缚鸡之力的酸丁,怕是没到苏州就成了水里的鱼食。”
  
  萧琰之握着筷子的手猛地收紧,指节泛白。窗外突然闪过一道青影,快得像春日的闪电。他还没反应过来,邻桌的汉子们已捂着喉咙倒在地上,鲜血从指缝汩汩涌出,染红了油腻的桌面。
  
  一个穿青色劲装的女子站在门口,腰间软剑还在滴着血。她生得极美,眉梢却带着股狠厉,目光扫过萧琰之的时候,像是在看一件没有生命的物件。
  
  “东厂的狗,也配在这儿聒噪?” 女子声音清冷,踢开脚边的尸体,“这间客栈,我包了。”
  
  萧琰之感觉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慢慢放下筷子,指尖触到书箱的锁扣。就在这时,女子的目光落在他的书箱上,突然笑了:“阁下倒是镇定,不像寻常书生。”
  
  “生死有命,” 萧琰之强迫自己露出镇定的神色,“姑娘要包店,学生这就走。”
  
  他刚站起身,女子的软剑已抵在他咽喉。冰凉的剑锋贴着皮肤,带着铁锈的腥气。“这箱子里是什么?” 女子的眼睛像淬了毒的匕首,“敢藏在书箱里的,总不会是四书五经吧?”
  
  萧琰之的心跳得像擂鼓。他想起皇帝李新宇在金銮殿上说的话:青萍剑在身,如朕亲临。可此刻,这柄能定天下的剑,正安安静静地躺在他身后,连出鞘的机会都没有。
  
  “是家母遗物。” 他垂下眼睑,声音尽量平稳,“姑娘若不信,可自行查看。”
  
  女子挑了挑眉,软剑收了回去。“算你识相,” 她转身走向柜台,“滚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萧琰之几乎是逃着离开客栈的。夜风吹在脸上,带着泥土的腥气,他回头望了一眼,悦来客栈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灯光,隐约能看到女子倚在柜台边喝酒的身影。
  
  树林里传来夜枭的啼叫,萧琰之抱紧书箱,突然意识到王大人说反了 —— 江湖,或许比朝堂更讲道理,至少这里的刀光剑影,从不会藏在温言软语里。
  
  船行至镇江时,萧琰之终于明白为何文人都爱江南。
  
  细雨如丝,织得两岸的青山成了水墨画。乌篷船摇摇晃晃地穿过石桥,艄公的号子混着岸边卖花姑娘的吴侬软语,竟比京城最有名的戏班还要动听。他解开书箱,青萍剑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冽的光,剑鞘上的龙纹被雨水冲刷得愈发清晰。
  
  “先生是第一次来江南?” 摇橹的老汉回头笑问,皱纹里积着岁月的风霜。
  
  萧琰之合上箱盖,点头:“久闻江南春色,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那是自然,” 老汉得意地捋着胡须,“不过先生可要当心,这烟雨里藏着的,未必都是好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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