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少年英雄,公安局长 第二十一章 囚徒困境 (第1/2页)
从坝子村返回后,李峰先去了镇政府,同一位姓张的副镇长协调了受解救的几名儿童的安置问题。
所里面就那么几个人,看管一个付小花再加照顾一个小哑巴便已经差不多了,如果再把这批孩子归到所里来照顾,根本就顾不过来,即使是暂时的,那也不是个事儿。
毕竟,除了这个案子,民警们还有很多其他的日常工作要做,总不能为了这个绑架案的善后就让双槐所停摆了吧,那也未免太窝囊了些。
说到底,还是人手不足,作为专案组的组长,方方面面的问题李峰都要考虑到。
他做事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尽量不让自己人吃亏。
与中层领导不同,基层干部经手的往往是具体而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为什么很多中层领导带不好队伍?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他们缺乏对基层工作的深刻理解和共情能力,或者说,在升职之后,便忽略了这一部分。
一个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绝不仅仅依赖于高层的战略决策,更取决于领导干部与基层干部之间的共情能力,中层领导若只站在高处发号施令,却对基层的实际困难视而不见,队伍的执行力必然会大打折扣。
就拿这次拐卖案的善后工合作来说,如果李峰不往政府跑,只是机械地把救回来的儿童分下去,搞“一对一”结对子式的照顾,所里的人固然只能执行,但结果,难免会不尽如人意。
但如果转换思路,把这些儿童交给在这类事上更为专业的镇政府,这样一来,一方面是解放了所里的人,另一方面也让镇政府参与进来,既是一份政绩,也是“警政协同”的良好典范。
事实也的确如此,照顾被拐卖的儿童,这是增光添彩,凝聚民心的好事情,张副镇长答应得十分爽快,加上镇政府办周建设主任的大力支持,三五句话,双方便谈妥了安置事宜。
随后,李峰马不停蹄地赶回了所里。
对于整个案件的侦破而言,抓捕犯罪嫌疑人只是其中的一环,嫌疑人被捕归案并不代表案件侦破的结束。
专案组对抓回来的几个人贩子进行了连夜审讯,但这几个人显然早有准备,态度强硬,拒不交代,审讯进展并不顺利。
“这些个王八蛋硬气得很,嘴巴跟缝了针似的,怎么都撬不开。”负责审讯工作的陈坚一脸疲惫,他和另外一名姓沈的老同志负责所里的刑事案件,这回却碰到了硬茬,明明是铁证如山,但就是死咬着不认,更不要说有什么额外收获了。
李峰沉吟片刻,问道:“其他人呢?”
这次抓获的人贩子共有7人,为了提高效率,县刑警队、青石所、向阳所都派了人手参与审讯。
陈坚微微一怔,答道:“这就不清楚了,时间太紧,我们彼此之间还没来得及通气。”
李峰想了想,说:“这样,县刑警队那边我去请,你通知一下青石所和向阳所的人,马上到我办公室来,我们碰一下。”
作为专案组组长,李峰有权参与并领导案件侦办的每一个过程,审讯,自然也不例外。
片刻之后,双槐派出所所长办公室内,向阳所的同志正在向李峰汇报审讯进展。
“我们这边的情况就是这样,和大家差不多。”
在他之前,县刑警队和青石所都已经做了汇报,情况和陈坚遇到的一样,没什么进展,而且被审讯人的说辞还都出奇的一致:除了基本信息外,其余任何事,一概不认。
在李峰召集会议时,审讯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个钟头,收获,可以说基本为零,如果这种局面僵持下去,那就只能把人移交县公安局,相当于是把办案权整个交到陈平东的手上。
李峰看向旁边的县刑警队队长吴胜江,“吴队,你经验丰富,有什么想法?”
吴胜江是个大嗓门,翘着二郎腿,道:“要我说,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已经是个铁案了,他们招不招都无所谓,审他们只是个流程而已,只要能找到被拐卖儿童的父母,那这群人贩子的作案过程也就清楚了,我的意见,还是尽快把案子移交县局,再由县局移交县法院审理吧!”
他是个老刑警了,平时办案风格就比较粗犷,对一些用词更是不大注意,比如“招”这个字就用得不大合适,一下就让人联想到封建社会里拍惊堂木的县太爷。
不过,话虽然糙了些,但也不是没有道理,以本案目前的情况来看,那群人贩招供与否对他们既成的犯罪事实并没有多大影响,只是轻判重判的问题而已。
不用吴胜江提醒,对于寻找被拐儿童父母的事,李峰早就和镇政府通了气并向县局做了汇报,通过更高层次的公安力量,积极为被拐儿童寻找亲人。
他本也不指望吴胜江能给出什么好的建议,自己和陈平东之间的微妙关系,双槐镇的人可能不清楚,但县局的人肯定是听到了些风声的,陈平东是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作为他的马前卒,吴胜江怎么可能还给自己出主意?
所以,李峰也只希望他别拖后腿,这样也就够了,问一句,纯粹是出于礼貌,毕竟是战友,表面上还是要一团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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