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章 现场指认,应有惩罚 (第2/2页)
他指着地面的一处痕迹标记:“我勒住他的时候,他拼命挣扎,右手掌心蹭到了旁边的碎石子,肯定划破了 —— 你们说他掌心有擦伤,就是那时候弄的。他还踢到了我的腿,我更生气了,就越勒越紧,直到他不动了。” 刘百军的描述与法医张林的尸检结果完全吻合 —— 张殿权右手掌心 2×0.5Cm 表皮擦伤、颈部 4×2Cm 带状扼痕,均与他的供述一一对应。
技术人员在刘百军指认的 “搏斗位置”,用鲁米诺试剂喷洒地面,淡蓝色的血迹荧光清晰显现:“血迹形态呈喷溅状,与扼颈导致颈部血管破裂的出血特征一致,血迹 DNA 与张殿权的 DNA 完全匹配,确认此处为第一案发现场。”
“张殿权失去意识后,你做了什么?” 小周的声音依旧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刘百军的头垂得更低,手指无意识地抠着手铐:“我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没气了,就慌了。我从面包车里拿出黑色袋子,把他的尸体装进去 —— 袋子是我提前准备的,本来想装挖掘机零件,没想到装了他的尸体。” 他指着井口,“我把袋子拖到这里,打开井盖,用尽全力把袋子扔了进去,当时还听到袋子碰到井壁的声音,吓得我赶紧盖好井盖,开车跑了。”
技术人员在井口边缘的金属部件上,提取到一枚模糊的指纹:“指纹经增强处理后,与刘百军的指纹特征点高度吻合,且指纹边缘沾着的黑色纤维,与尼龙绳纤维一致,确认是他打开井盖时留下的。” 此外,在井口下方的井壁上,技术人员还发现了黑色袋子的残留碎片,材质与刘百军供述的 “装尸袋” 完全一致。
“你把尸体扔进下水道后,去了哪里?为什么要烧车?” 小周追问,镜头扫过刘百军指认的 “停车位置”。刘百军的声音带着哭腔:“我开车去了郊区的废弃工厂,怕你们查到面包车,就倒了汽油把车烧了 —— 汽油是我之前买的,本来想给发电机用的。烧完车我就躲在工厂的铁柜里,以为能躲过,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他的解释与警方在工厂发现的汽油空桶、烧毁的车辆残骸完全对应,进一步印证了其作案事实。
整个指认过程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刘百军的每一句供述都与前期的现场勘查、法医鉴定结果精准对应:等待位置的鞋印与纤维、搏斗位置的血迹与擦伤、抛尸井口的指纹与袋片,甚至连他提到的 “碎石子划伤掌心”“汽油烧车”,都与证据链中的细节完全吻合。
当指认接近尾声,刘百军突然挣脱警员的束缚,朝着井口跪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