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3章 我非杀不可! (第2/2页)
“这个村书记,是犯了这三个原则罪的哪一种?”
陈国民开口,问杨东。
死刑犯是有标准的,达不到这个标准就不能判处死刑。
这可不是乱世,所以不适合用乱世用重典的这一套。
“书记,这个村书记虽然每个单项罪都构不成死刑,但是他的所有罪叠加在一起,已经触碰到了死刑标准。”
“加上我在庆和县需要重拳出击,需要树立一个典型,因此不这么做压不住庆和县的歪风邪气。”
“这个村书记强抢老百姓的耕地,把耕地抢过来挖深坑,扩展他的鱼塘。”
“不仅如此,他还组织黑恶势力对抢走耕地的老百姓们施展暴力,这已经涉及到了社会暴力的黑恶一面。”
“还有他贪污六个一村的村村通工程的修路资金,我们庆和县拨给六个一村用于修路的资金是五百五十万万,他一个人就吞了五百万。”
“还有他犯了重婚罪,以及强抢民女,其中还有两个是未成年少女,他以强硬畜生一般的手段,威胁两个未成年少女家长不准说出去,还企图利用金钱了事。”
“数罪并罚,我把他判处死刑,并不为过。”
“如果只是判处一个有期徒刑的话,庆和县的法律何在?庆和县的公平正义何在?”
“这样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轻轻饶恕,今后效仿者只怕会越来越多,那我在庆和县还当他妈什么官?当什么县委书记?我还不如去下海经商,何必受这样的气?”
杨东越说越生气,那些南方系的经济媒体,发那么多报道,里面无一例外都是歪曲事实的,是故意突出他干涉司法办案,而非揭露事实真相。
在这样的舆论推动之下,这件事在舆论上面僵持住了,有人支持自己,也有人反对自己。
因此,省委书记陈国民打电话过问,就很正常。
但杨东必须解释清楚,也必须告诉陈国民,自己为什么要坚定的对这个六个一村的村书记判处死刑。
这样的畜生,判处死刑,冤枉他了吗?
不冤枉!
一点都不冤枉。
“听你这么说,这个村书记倒是的确过分。”
“但是死刑还是未免有些过了吧?无期徒刑不行吗?”
陈国民皱起眉头,朝着杨东问道。
无期徒刑也很严重,而且他觉得无期徒刑应该适合这个六个一村的村书记。
“不,必须死刑,而且必须是立即执行,不许缓期!”
“我不可能在庆和县当一辈子县委书记,我早晚都会离开这里。”
“一旦我离开这里之后,这个村书记就会找办法减刑,无期徒刑减到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越减越短,弄不好他花个几百万块钱,就能把他自己从监狱买出去。”
“我在这里得跟您说一个无奈的事实,那就是即便是被法院判刑的罪犯,只要有人脉背景有钱,也是可以花钱买时间的。”
“那些贪官,那些开发商,那些涉黑涉恶的黑社会老大,只要进了监狱,只要有人,就可以花钱赎罪,争取早日‘戴罪立功’而后出狱。”
“这样的结果之下,法律如何为人民伸张正义?法律如何为国家守护正义?法律如何维护自身正义?”
“我杨东的意志很坚定,这个村书记,我非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