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共谋 (第1/2页)
第二天,劳荣枝打扮一番后就去了南昌火车站附近一家叫 "爱乐" 的夜总会。
这家夜总会不大,但生意不错,晚上灯火通明,门口停着各种轿车。
法子英带着她来到经理面前,说:"她是我表妹,从外地来的,想在这儿上班。"
经理上下打量了劳荣枝一番,见她年轻,漂亮,身材好,气质跟一般的坐台小姐不一样,当场就答应了。
劳荣枝给自己起了个化名,叫 "陈佳"。
第一天上班,她很不适应。
夜总会里乌烟瘴气,音乐震耳欲聋,男人们搂着小姐喝酒、唱歌、动手动脚。
她坐在休息室里,看着那些小姐穿着暴露的衣服,化着浓妆,跟客人打情骂俏,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
一个叫 "小红" 的小姐过来跟她搭话:"新来的?以前做过吗?"
"没有," 她摇摇头,怯生生地说:"我是第一次。"
"没事," 小红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慢慢就习惯了。客人让你喝酒你就喝,让你唱歌你就唱,别让他们太过分就行。"
她 "嗯" 了一声,没说话。
晚上,经理带她进了一个包间,里面坐着三个男人,都四十来岁,喝得脸通红。
经理说:"这是新来的小陈,陪几位老板喝杯酒。"
她坐下来,其中一个男人伸手就搂她的腰,她浑身一僵,下意识地往旁边躲了躲。
"哟,还害羞啊," 那个男人笑了,"新来的吧?没事,来,喝杯酒。"
他端起一杯白酒递到她嘴边,她皱了皱眉,接过来,一口喝了下去。
酒很辣,呛得她直咳嗽,眼泪都出来了。
那几个男人哈哈大笑。
那天晚上,她陪了三个客人,喝了七八杯酒,吐了两次。
回到出租屋,她趴在马桶上吐,法子英在旁边给她递水、拍背。
"怎么样?" 他问。
"难受," 她擦了擦嘴,"那些人…… 动手动脚的。"
"忍忍," 他说,"就干一票,搞到钱就不干了。"
她坐在地上,靠着墙,看着他,没说话。
她想起自己以前是个老师,站在讲台上,学生们都尊敬她。现在她在夜总会陪酒,被陌生男人搂腰、灌酒,她觉得自己像掉到了泥坑里。
但她忍了。她想,就干一票,搞到钱就收手,去南方过好日子。
一个星期后,她慢慢适应了。
她学会了化妆 —— 浓妆,红唇,眼影,跟以前当老师时的素面朝天完全不一样。
她学会了穿暴露的衣服 —— 吊带裙,低胸装,高跟鞋,走路的时候扭着腰。
她学会了跟客人打情骂俏。
"老板你真幽默"、" 老板你好帅 "、"来,我敬你一杯"。
她学会了喝酒。 白酒、啤酒、红酒,多少都能喝一点,喝多了就去厕所抠喉咙吐,吐完了回来继续喝。
她年轻,漂亮,气质好,会跳舞,会弹琴。夜总会大厅有一架钢琴,她偶尔弹一曲《致爱丽丝》,客人们都鼓掌,说 "小陈还会弹琴,不简单"。
很快,她就成了爱乐夜总会的红牌。每天晚上都有客人点名要 "小陈" 陪,有的客人给她小费,一给就是几百块。
她把钱都交给法子英。
他在幕后指挥,每天晚上她去上班,他就在出租屋里等她回来,问她:"今天接触了什么人?有没有有钱人?谁看起来比较好下手?"
他教她怎么物色目标:"不要找那种看起来就很穷的,也不要找那种太精明的。要找那种有点钱、又好色、又没什么防备心的。
最好是个体户,做生意的,身上带现金多。"
"怎么知道他有没有钱?"
"看他开什么车,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表,出手大不大方," 他说,"还有,看他是不是一个人来。一个人来的,最好下手。" 她点点头,记在心里。
这时,她已经完全进入了 "陈佳" 这个角色。
白天她是劳荣枝,在出租屋里等法子英;晚上她是 "陈佳",在夜总会陪酒、物色目标。
她有时候会恍惚,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但她很快就不想了。想也没用,反正她已经走到这一步了。
7 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她遇到了熊启义。
熊启义,35 岁,南昌本地人,个体户,在洪城大市场经营电器生意,有点钱。
他那天跟几个朋友来爱乐夜总会喝酒,经理把劳荣枝安排进了他们的包间。
熊启义一看见她,眼睛就直了。
他坐在她旁边,不停给她倒酒,跟她聊天,问她:"你是哪里人?多大了?在这儿干多久了?"
她一一回答,说自己是 "福建人,叫陈佳,22 岁,刚来南昌"。
熊启义出手很大方,那天晚上给了她五百块小费,还说:"以后我来就点你。"
她笑着说:"谢谢熊老板。" 心里却在盘算:这个人,有点钱,好色,没什么防备心,看起来是个合适的目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