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正义审判 (第1/2页)
1998 年 9 月,12・1 枪案侦查终结,移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全案证据确凿。董利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九条人命;汪强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从犯;石新民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从犯;黄新涉嫌抢劫罪,从犯,参与踩点预谋,未直接动手杀人;刘华存涉嫌绑架罪,从犯;禹登宝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
检察院审查后,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枪源这条线另案处理。
马小保非法买卖枪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998 年 11 月,西安中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马小保没上诉,投入监狱服刑。
丢枪的郑少康,外地某派出所副所长,因丢失枪支未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公安队伍。
捡枪、卖枪、丢枪,这条线到此了结。
1999 年 11 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12・1 枪案。
法庭上,董利穿着号服,剃着光头,站在被告席上,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
汪强和石头站在他旁边,都低着头。黄新和刘大头另案处理,不在这个法庭上。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从山西黄河渡口的两条人命,到天津的雇凶杀人,到广东的出租车司机,再到西安的五起案件,九条人命,一桩一桩,念了整整一个小时。
旁听席上,被害人的家属有的在哭,有的咬着牙盯着董利。
封世伦的老母亲拄着拐杖来了,坐在第一排,从头到尾没哭,就那么盯着董利。
法庭调查阶段,董利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承认,没有辩解。
他的辩护律师为他辩护,说他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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