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第一声枪响 (第2/2页)
他这才打开公文包的铜搭扣,一沓沓缠着银行封签的百元现金整整齐齐码在包里,油墨混着纸张的气味扑面而来。
他蹲下身,用指尖轻轻碰了碰最上面那沓的封条,硬邦邦的硌着指腹,给他带来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他稍微点了一下,一共四万七千块。
他又在心里默算了一遍:在镇上建材厂扛水泥,累死累活一个月也就三百出头,除去吃用攒不下多少,这一包钱,抵得上他扛十年工的收成。
两次坐牢的熬煎、边境扛麻包的苦累、三天山路的风餐露宿,那些压在心里沉甸甸的日子,此刻好像都被这沓钱衬出了分量。
这条路,走得通,这就是他第一次抢劫成功后得出的结论。
没多耽搁,他把钱分成三份,一份薄薄的揣在贴身口袋里当零用,另外两份分别塞进岩洞深处两个错开的石缝里,各自用碎石掩好。不随身带太多钱,也不把钱放一处,这是他早就定好的规矩。
接着他把作案时穿的解放鞋、脱下来的灰衬衫,还有那顶鸭舌帽,都塞进一个旧麻袋里,拎到更深的山沟里,找了个废弃的炭窑,点把火烧了个干净。火星顺着山风卷起来,又很快熄灭,连点灰烬都被风吹散。
等他从山里出来,脸上手上都沾了不少柴灰,看起来就是个上山打柴的村民,半点破绽都看不出来了。
案发不到十分钟,警察就赶到了现场。
现场封锁、走访目击者、弹壳鉴定,程序走了一遍又一遍,线索却少得可怜。
目击者七嘴八舌,说什么的都有,有人说高个子,有人说矮胖,有人说穿黑衣服,有人说穿灰的,连开枪的方向都说不统一 —— 整个过程太快了,大多数人根本没注意到当时的情况。
现场只留下两枚五四式手枪的弹壳,没有指纹,没有其他遗留物。凶手的逃跑路线也在居民区里断了踪迹,没人知道他往哪个方向跑了。
初步排查了周边的前科人员,也没找到符合特征的嫌疑人,案子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没人会想到,凶手就藏在歌乐山的山坳里,甚至下午还换了件衣服,悠哉悠哉地到现场附近转了一圈,站在人群外面听了听旁人的议论,确认没什么有用的描述,才转身离开。
晚上回到出租屋的时候,他顺路在巷口的卤味摊切了个卤鸡腿,煮了碗清汤面,把鸡腿撕成粗条泡在汤里,就着咸菜慢慢吃。
油星在泛黄的面汤上漂着,卤香混着热气裹上来,他吃得很慢,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既没有得手的亢奋,也没有作案后的慌乱,和平常踩点回来的模样没两样,仿佛白天那两声枪响、那沓沉甸甸的现金,都只是山风吹过的影子,没掀起半点波澜。
吃完他把碗筷涮干净搁在墙角,又仔细拍了拍身上的碎屑,才躺回硬板床上复盘白天的动作。
躺在床上,他脑子里复盘了一遍整个过程,只有一个小瑕疵:第二枪离得近了点,溅了点血星在裤脚边上,还好他及时擦掉了。整体来说,和他推演的一模一样,甚至更顺利。
四万七千块,第一次动手就成了,而且都是他一个人的,这证明他的法子是对的,一个人,一把枪,比拉帮结派靠谱一万倍。
他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天,远处还有警笛声传来,但他心里没有害怕,只有越来越盛的贪念。
这只是第一枪,重庆这么大,还有那么多银行,那么多取大钱的人,他接下来有很多的机会。
当然,他也记得老鬼说的话 ——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能在一个地方久待,下一次,该换个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