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码头的闷葫芦 (第2/2页)
他不跟人合伙作案,但跟这些混混做销赃的买卖。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不问对方姓名,不问东西来历,交易完转身就走,下次再换个地方接头,从不留任何联系方式。
和镇上那些咋咋呼呼、拉帮结派的混混比,他像个影子,飘来飘去,没根没迹。
可井口镇终究太小了,来来回回就那点油水,偷多了迟早要出事。对此周克华有着清楚的认识。
因此九二年开春,他揣着攒下来的钱,跟父亲说要去武汉打工,背着个帆布包就走了。
父亲也没多问他什么,只叮嘱了他一句‘出门在外,安全第一。’,然后自顾自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口。
武汉比井口镇大太多了,汉正街一带,商铺、批发部鳞次栉比,人来人往,在周克华看来,那里处处是金山。
他踩了半个月点,最后盯上了汉正街侧边的一家建材批发部。
他发现那里晚上只有一个老头守夜,睡得死,后院墙矮,好翻。他踩了两天点,每天傍晚假装路过,瞅一眼里面的动静,觉得没问题,有机会动手。
第三天夜里,后半夜的时候,他翻院墙进去了。可他的脚刚落地,几道手电光就照了过来,晃得他睁不开眼。
“蹲好!别动!”有人厉声命令道。
他脑袋里 “嗡” 的一声 —— 中埋伏了。
后来他才知道,这家批发部前阵子刚丢过货,老板早就安排了联防队员蹲守,专等小偷撞上来。
人赃并获,撬棍、手电筒、身上的手套,全被搜了出来。
审讯室里,他没狡辩,低着头就承认了偷盗行为。
但他的心里却翻来覆去都在骂自己大意:只盯着守夜的老头,没查老板有没有额外安排人;只踩了两遍点,犯了自己定的 “踩点三遍” 的规矩。
他不觉得走这条路错了,只觉得自己做得还不够好,太心急,不周密。
从这一点来看,他跟张君极其相似,不但不反思自己的犯罪行为,还千方百计地在提升自己的犯罪技能。
那起案子走程序走得很快,属于盗窃罪,数额不算大,又是初犯,又没成功,因此判了劳动教养两年,送进武汉的劳教所。
被押进去那天,他站在劳教所的铁大门外,回头看了一眼武汉的街景,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他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憋着一股劲。
他没觉得这是终点。反倒觉得,这地方跟当年井口镇的码头不一样,里面有的是老油条,有的是门道。
进去,正好跟人好好学。
和十几年前那个走进少管所的张君一样,铁窗在他眼里不是惩罚,是课堂。 属于他的 “犯罪进阶课”,这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