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文学

字: 大 中 小
关灯 护眼
森林文学 > 悍匪末路: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 > 第二十三章 正义的审判

第二十三章 正义的审判

  第二十三章 正义的审判 (第1/2页)
  
  1985 年 7 月,案件侦查终结,全部卷宗和证据移送商洛地区检察分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逐条核验物证、复核证词,确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很快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龙治民、闫淑霞二人正式提起公诉。
  
  消息传开,商县乃至整个商洛地区群情汹涌,群众纷纷写信给司法机关,痛斥二人的暴行,要求依法严惩。
  
  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因案情重大、社会影响极广,特意将庭审安排在地区大礼堂公开进行。
  
  旁听证刚一发放就被群众抢领一空,不少周边乡镇的百姓专程赶进城,就想亲眼看看这对手上沾了四十八条人命的夫妻,听听法律最终的判决。
  
  看守所里,两人的状态却截然不同。
  
  龙治民依旧吃得下睡得着,偶尔还跟管教打听庭审的安排,脸上看不出多少惧色;
  
  闫淑霞则开始整夜失眠,常常对着墙壁发呆,一坐就是大半天,她心里清楚,自己犯下的罪,终究逃不过重判。
  
  开庭当天,大礼堂里外挤得水泄不通,连台阶、窗台上都站满了赶来旁听的群众。
  
  法警押着龙治民、闫淑霞走上被告席的那一刻,台下瞬间一片骚动,咒骂声、愤慨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龙治民垂着脑袋,刻意避开人群的目光,神色里依旧带着几分执拗的麻木;闫淑霞全程埋着头,肩膀微微发抖,连抬眼往台下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逐条列举了 1983 年秋至 1985 年 5 月间,二人合谋诱骗、杀害四十八名务工者、抢劫财物的全部犯罪事实。
  
  “四十八条人命” 几个字念出来时,台下的哗然声一浪高过一浪,不少人红了眼,握紧了拳头。
  
  随后法庭逐一出示核心物证:沾有血迹的作案凶器镢头、埋尸用的铁锹、从死者身上搜刮来的各式衣物与工具、成沓的粮票与现金,再加上完整的尸检报告、埋尸现场照片、二人的供述笔录,铁证如山,无可辩驳。
  
  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两人的表现形成了刺眼的反差。
  
  龙治民依旧不知悔改,又翻出那套 “杀无用之人” 的歪理,坚称自己杀的都是对社会没用的人,甚至还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话音刚落就引来台下一片斥责。
  
  闫淑霞则当庭痛哭,对着旁听席深深鞠躬,连声说自己罪有应得,对不起所有死者和他们的家人,迟来的忏悔里满是绝望。
  
  经过合议庭短暂评议,审判长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法槌落下,全场肃静。
  
  审判长的声音清晰有力,传遍整个大礼堂:“被告人龙治民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闫淑霞犯故意杀人罪,系共同犯罪,多次参与作案、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宣读完毕,台下立刻响起一片掌声。
  
  杜长年、姜三合的哥哥等受害人家属相拥而泣,悬了两个月的心终于落地,嘴里反复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告诉他们可以瞑目了。
  
  龙治民脸色瞬间发白,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他的身子晃了一下,强撑着不肯露出服软的样子;闫淑霞听完判决,腿一软差点瘫倒,被法警扶住后,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哭得几乎喘不过气。
  
  宣判后不久,二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龙治民以 “量刑过重”“部分案件并非自己所为” 为由提出上诉;闫淑霞则称自己是被逼胁从、并未亲手杀人,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案件随即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全案进行全面审理,逐一复核所有证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标准。
  
  合议庭最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龙治民、闫淑霞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
  
  很快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在木叶打造虫群科技树 情圣结局后我穿越了 修神外传仙界篇 韩娱之崛起 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 不死武皇 妖龙古帝 残魄御天 宠妃难为:皇上,娘娘今晚不侍寝 杀手弃妃毒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