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她不要的东西给了别人 (第1/2页)
虞家祖母八十大寿,决定把名下一套老宅送给孙女。
她原本准备给宋清荷。
老夫人觉得孩子在外受了二十年苦,想用家族旧宅告诉所有人,她已经被正式接回虞家。
宋清荷却拒绝了。
“奶奶,我不需要房子证明身份。”
老夫人劝了两次,她仍坚持不要。
寿宴前,老人把房子转给了虞娇。
虞娇收到钥匙时高兴地抱住奶奶:“我小时候最喜欢院里的秋千。以后每年陪奶奶回去住。”
老夫人被哄得笑个不停。
宋清荷知道后,忍不住问:“那套房原本不是给我的吗?”
老夫人愣了一下:“你说不需要。”
“我只是不想靠房子证明身份。”
“娇娇喜欢,奶奶便给她了。你若喜欢别的,再挑。”
“我不要。”
宋清荷再次说出这三个字,心里却没有半点轻松。
晚上,她经过花园,听见虞娇与祖母商量怎样修复老宅秋千。祖孙两人有说不完的旧事。
她忽然明白,虞娇拿走的不只是房子。
她用一句“喜欢”,让赠送的人也得到了快乐。
宋清荷的拒绝则只让所有人越来越不敢靠近。
谢珩与虞娇的婚期定在秋天。
宋清荷在家庭晚餐上得知消息,手里的杯子差点摔落。
“现在结婚,不会太快吗?”
虞娇说:“不快。”
“抱错的事还没完全过去,外面会说谢家只看虞家的钱。”
谢珩抬眼:“我的婚事不需要外面同意。”
宋清荷看着他:“如果虞娇不是虞家女儿,你还会娶她?”
“她现在也不是亲生女儿。”
“可她仍然享受虞家的一切。”
“那是虞家愿意给。”
谢珩语气平静,没有为虞娇的身份辩护,也没有向宋清荷解释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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