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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不跪

  第21章 不跪 (第1/2页)
  
  第二天清晨,柳莺莺早早登门。
  
  然后,阿絮赶了一辆马车,载着柳莺莺、石初、蔡君望,前往衙门。
  
  “阿絮娘子,看起来很有钱。”蔡君望冷不丁地冒出一句。
  
  一辆马车,若是租用,二两银子。
  
  如果是买下来,那就是十两银子。
  
  从前,蔡君望是断然不计较银钱。
  
  如今,流落磁湖镇,迟迟没有收到书信,蔡君望便知晓了一些简单的物件。
  
  比如说他使用的笔墨纸砚,普通人家长期使用,必然是要耗费大价钱的。
  
  “没钱。”阿絮哈欠连连,翻了白眼。
  
  马车哒哒,半炷香后,抵达衙门。
  
  柳莺莺击鼓鸣冤,鼓声铿锵有力,吸引了围观的群众。
  
  “刘监镇,民女柳莺莺,要替夫君杨郎伸冤。”柳莺莺跪在地上,腰杆笔直。
  
  “柳莺莺,你哪来的夫君?”刘监镇敲了惊堂木。
  
  “刘监镇,我和杨郎已经在衙门登记婚约。”柳莺莺思虑半晌。
  
  柳莺莺思来想去,还是不将同杨郎私定终生之事说出来。
  
  否则,激怒了刘监镇,杨郎还在地牢,必定没有好果子吃。
  
  “那不算成亲。成亲是要三书六礼、四聘五金、八抬大轿,少一项都是无媒苟合,不被配婚令认可的。”刘监镇摆出一派义正言辞的模样。
  
  “刘监镇,民女柳莺莺,要替杨郎伸冤。”柳莺莺立即改了说辞。
  
  “柳莺莺,你既然没有夫君,就不能为杨郎君伸冤。”刘监镇再度敲了惊堂木。
  
  “刘监镇,杨郎是个孤儿,父母早忙,他唯一的牵绊,就是我了,我怎么就不能替他伸冤……”柳莺莺急切辩解,噙着眼泪。
  
  “不能就是不能。按照大梁律例第一百零一章,唯有犯人亲属,方可替犯人伸冤。柳莺莺,请回吧。”刘监镇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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