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九零香江孤女】命运的账本翻了页 (第1/2页)
之后陈叔就将沈星冉交给了自己的小女儿陈巧慧。
陈巧慧比沈星冉大六岁,十四,扎两个高马尾,穿一条碎花连衣裙,脚上是白色的玛丽珍皮鞋。
她站在沈星冉面前,上上下下看了三遍,皱起鼻子。“你就一套衣服?”
沈星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扑扑的短袖,点了下头。
陈巧慧转头冲门外喊:“阿贵!开车!去尖沙咀!”
二十分钟后,沈星冉被拉进了弥敦道上一家童装店。
陈巧慧买东西的方式很简单——不挑,直接扫。
她在货架前走了一圈,手一指:“这个,这个,那个白色的也要,裙子来两条——不要粉的,她太瘦了撑不起来,拿蓝的。”
店员跟在后面记,记到第七件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沈星冉。
一个穿着旧衣服拖着大号拖鞋的小女孩,站在一堆崭新的童装中间,既不兴奋也不扭捏,就站着,跟在超市等结账似的。
陈巧慧掏出一沓钱拍在柜台上:“包起来。”
出了店门,她把四个纸袋全塞给沈星冉,自己空着手走在前面。
“鞋子还没买。”她头也不回,“走,前面有卖运动鞋的。”
沈星冉拎着四个袋子跟在后面,她个子矮,袋子底部擦着地面。
陈巧慧走了几步回头看见,站住了。
她犹豫了一秒,折回来拎走两个。
“你手太小了,别拖地上弄脏。”语气不算温柔,就是那种——家里来了个需要照顾的小东西,她作为大姐有义务搭把手。
琳琅铛在识海里哼了一声:“这姑娘还行,至少没甩脸子。”
沈星冉没搭腔。
运动鞋买了两双,白球鞋一双黑皮鞋一双。陈巧慧还给她买了一个书包,深蓝色的帆布包,拉链是铜的,结实。
回到半山的洋楼,陈巧慧把东西放到沈星冉的房间门口。
房间在二楼走廊尽头,原来是个客房,放了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大衣柜。比城寨那个七平方大了不少,窗户朝南,能看见院子里的棕榈树。
“以后你住这儿。缺什么跟家里阿姨说。”陈巧慧交代完,转身要走。
“谢谢。”
陈巧慧摆摆手,走了。
沈星冉关上门,把新衣服一件件挂进衣柜。
柜子是空的,挂进去五六件还是显得空荡荡。
她从裤兜里掏出那本旧日历,放在书桌抽屉最里面。
三块钱还夹在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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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沈星冉被送进了跑马地附近一所公立小学。
入学手续是金丝眼镜——也就是陈叔手下管账的阿德——亲自去办的。
户籍、证件、过往学历,阿德一天之内全部搞定。
沈星冉没问怎么搞定的,阿德也没解释。
在这个年代的香江,有些事情用钱能办,有些事情用关系能办,有些事情两个都得用。
阿德临走的时候看了沈星冉一眼:“好好读书。”
沈星冉背着新书包站在校门口,点了一下头。
阿德上车走了。
从这天起,义安帮的打打杀杀,和沈星冉再没有关系。
陈叔的安排很明确:这个丫头归“家里”管,不归“外面”管。家里的意思就是——吃饭、读书、长大,干干净净的。
不需要她去看场子,不需要她去跑腿,更不需要她知道任何不该知道的事。
她就是一面旗,一面挂在门口的“仁义”招牌。招牌不用做事,擦亮了摆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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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的规矩比沈星冉预想的还要正。
陈叔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陈耀祖三十二,在中环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名片上印的是“董事总经理”。二儿子陈耀宗二十八,在一家地产公司工作。三儿子陈耀华二十三,刚从英国念完书回来,在银行做见习生。
大女儿陈巧珍二十六,嫁了个开船务公司的。
小女儿就是陈巧慧。
五个孩子,没一个沾黑道的边;陈叔用黑道的钱,养出了五个白道的体面人。
这些体面人看沈星冉的眼神都差不多——不讨厌,不亲热,就是一种“知道你为什么在这儿”的了然。
大哥陈耀祖回家吃饭的时候,扫了沈星冉一眼,跟陈叔说:“爸,衣服和学费从哪个账走?”
陈叔夹了块烧鹅:“走家用。”
陈耀祖点点头,没再问。
一个丫头而已。一年的吃穿加学费,不到他一单生意的零头。养着就是了,利远大于弊。
老爹要做人情,做就做了,不碍事。
二哥陈耀宗更干脆。吃饭时跟沈星冉说了一句:“有人欺负你就跟家里讲。”说完继续扒饭。
三哥陈耀华从头到尾没跟沈星冉说过话。不是看不起,是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跟他的世界没有任何交集。
陈巧慧偶尔会管她,但也仅限于“吃没吃饭”“作业写了没”这种程度。
没有人欺负她,也没有人把她当家人,沈星冉对此毫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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