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用心良苦 (第2/2页)
所以这一次不一样了,他说要娶她,带着注定失败的决心和不回头的觉悟。
世上安有双全法?
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祝福她。
郑桐已经答应了婚事,恨不得像丢烫手山芋一样把女儿赶紧丢出去,之后的事……会进展的很快吧。等到这些事尘埃落定,她就会明白他的用心良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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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徐妙雪都有些心神不宁,程开绶的古怪反应,让她怀疑自己好像忘了什么。
但她绞尽脑汁都一无所获,眼下还有更急切的事,便是给郑桐量身定制的陷阱。
在徐妙雪的牵线搭桥和煽风点火之下,这几日郑桐的心思全扑在那位神秘的藏家钱先生身上。
那日听闻钱先生购得《万壑松风图》后便要离城,郑桐当即策马赶往驿道。远远望见钱家那辆素帷青盖的马车时,他顾不得体面,竟亲自上前拦了车驾。
“钱先生留步!”郑桐拱手立在道中,额上还挂着赶路时的汗珠,“这般匆忙离去,可是郑某招待不周?”
车帘纹丝不动。
倒是随行的小厮上前半步,不卑不亢道:“我家老爷原就是为画而来,既已得手,自然该回了。”
郑桐哪肯放过这等机缘?当即搬出宁波十景、四明珍馐,磨了足足半个时辰,那车帘才微微掀起一角,露出钱先生半张清瘦的脸——
“三日。”
就这二字,就叫郑桐喜出望外。
郑桐准备了清净的雅致小院供钱先生下榻,这把人请到了自己这儿做客,那之后想要从他这里买画,便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了。
但郑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如此狡猾的人,哪能这么轻易就相信别人?
他派人快马加鞭去查绍兴是否真的有这位钱先生,同时又重金留下掌眼沈墨林,好叫他随时来为自己掌眼。
他一边招待钱先生,一边观察着这钱先生的做派。
他腰间只悬一枚羊脂玉佩,通身不见金银俗物,偏那料子细看时能瞧见暗纹里织进的银丝。他待人不假辞色,连眼神都吝于多给,仿佛一尊白玉雕的像,连衣褶都不曾乱过半分。
郑桐备下的珍馐美馔,他不过略动两筷;呈上的雨前龙井,只抿半口便搁下。问话时往往只答“尚可”,“不必”,有时候郑桐说上个半天,他却只答一个字“未”、“却”,余下的意思全凭身边那个青衣小厮转述——那小厮倒是个伶俐的,能将主人一个眼神译出三五百字的文章来。
“我家老爷说,这茶火候过了些。”
“老爷的意思是,他此次出行,身边并未带太多画作。”
“老爷觉得郑老板盛情,却之不恭,可邀郑老板一赏。”
每回传话,那小厮必先躬身,得了主人眼风才开口。郑桐在这主仆面前,总不自觉地矮了三分,连说话声都放轻了,生怕惊扰了这位爷的雅兴。偏那钱先生越是这样惜字如金,郑桐越是笃定遇上了真佛——寻常暴发户,哪学得来这般目下无尘的气度?
商人就是如此,送上门的爱答不理,只有自己求来的才最香。
殊不知,这钱先生是琴山扮的。徐妙雪原本在秀才和剪子两人中精挑细选,觉得气质实在是很难糊弄人,正发愁找哪位演员好,抬头一看板着张死鱼脸跟主人同出一辙的琴山时,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就他了。
他惜字如金是因为徐妙雪交代过,多说多错,越高冷才能越显高贵。
而那位青衣小厮,才是秀才,两人一唱一和,配合得天衣无缝,将郑桐哄得一愣一愣的。
熬到第三日,钱先生终是被郑桐的热忱“打动”。这位盐商巨贾摆出十二分的诚意,日日登门,次次带着厚礼,言辞恳切地说要求一幅画赠予未来的乘龙快婿——”那孩子虽出身寒门,却是个品性高洁的读书人,与小女即将结为秦晋之好。雅画赠雅士,也算是一段佳话。”
郑桐说起谎来面不改色。那边刚定下程开绶与郑意书的婚事,这边便急不可耐地拿来充门面。在江南这片文风鼎盛之地,科举功名便是最高的体面。即便是家财万贯的商贾,也要想方设法与书香沾边。如今郑家即将有位生员女婿,那郑家也算是与所有雅事都沾上边了。
不过,戏唱到这儿,还只是前奏——最难的部分,是交易画时,郑桐必会带上掌眼先生。
还是剪子发现的,沈墨林老先生竟还没走,最近频繁出入郑府。他察觉不妙,赶紧将这件事告诉了徐妙雪。
再精巧的赝品,也逃不过这些老先生的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