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偶遇张国荣 (第2/2页)
正说着,舞台上的灯光亮了起来。
一个年轻人走上台。白衬衫,牛仔裤,头发梳得整齐,脸上带着略显腼腆的笑容。
他调整了一下麦克风架的高度,对着台下轻轻说。
“各位晚上好,我是Leslie。今晚第一首歌,《American Pie》。”
赵鑫手里的酒杯,停在了半空中。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即使舞台灯光不算亮,他还是认出了那张风华正茂的脸。
十九岁的张国荣。
比记忆中青涩,脸颊还带着点婴儿肥。
但那双眼睛里的神采,已经初现端倪。
他抱着吉他,轻轻拨动琴弦,前奏流淌出来。
“A long, long time ago...”
歌声响起。
赵鑫靠在椅背上,静静听着。
平心而论,十九岁的张国荣,唱功还没到后来的水准。
声音里还带着年轻人的清亮,少了几分岁月沉淀的厚度。
但他对旋律的处理,已经很有个人风格。
每个转音都自然流畅,情感投入也很到位。
一首歌唱完,台下响起掌声。
酒吧里大约二十几个客人,大多都在认真听。
陈启泰凑过来小声说:“怎么样?是不是有料?”
“很有天赋。”
赵鑫说,“但他应该唱中文歌。”
“嗯?”
陈启泰没听懂。
赵鑫没多解释。
他只是看着台上的年轻人,心里涌起一种奇妙的感觉。
——前世在屏幕和唱片里认识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唱着Don McLean的《American Pie》。
历史不再是书上的文字,而是活生生的画面。
张国荣又唱了几首英文歌,包括《Yesterday》和《Blowing in the Wind》。
每首歌他都演绎得很认真,台下偶尔有人跟着哼唱。
中场休息时,阿强把他叫过来介绍。
“Leslie,这是商业电台的陈监制,这是作家赵鑫,写《上海滩》的那个。”
张国荣的眼睛亮了起来:“《上海滩》?我阿妈天天追听!许文强后面会不会死啊?”
赵鑫笑了,这是今天第五个人问这个问题。
“故事有自己的走向。”
“又是这个答案。”
张国荣模仿着赵鑫的语气,自己也笑了,“我在报纸上看过专访,记者说你总用这句话搪塞读者。不过真的写得很好,我阿妈听广播剧时哭了两次。”
“谢谢。”
赵鑫打量着他,“你唱歌很好听,学了多久?”
“从小喜欢唱。”
张国荣挠挠头,“去年参加了丽的电视的亚洲歌唱大赛,拿了亚军。不过……没什么用,还是得来酒吧唱。”
他的语气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赵鑫心里一动。他知道这段历史。
——1977年,张国荣才会发行首张英文专辑,但反响平平。
真正让他走红的,是八十年代的粤语歌。
“你有没有想过唱粤语歌?”
赵鑫忽然问。
张国荣愣了愣:“粤语歌?现在流行的都是英文歌和国语歌啊。许冠杰倒是唱粤语,但那是鬼马歌……”
“不止鬼马歌。”
赵鑫说,“粤语也可以唱情歌,唱人生,唱这座城市的故事。”
陈启泰在旁边听着,眼睛渐渐亮起来。
他拍拍赵鑫的肩:“阿鑫,你这个想法有意思。Leslie,你要不要试试?赵生写词,你唱?”
张国荣看看赵鑫,又看看陈启泰,犹豫了几秒。
然后用力点头:“好啊!试试就试试!”
“那这样,”
赵鑫说,“我回去写首词,下周拿来给你。你先看看喜不喜欢。”
“真的?那太好了!”
台上的灯光又亮了起来,张国荣该去唱下半场了。
他匆匆和赵鑫握了握手:“赵生,我等你!”
看着他跑回舞台的背影,陈启泰碰碰赵鑫的胳膊:“你真要给他写歌?”
“试试看。”
赵鑫喝了口酒,“说不定……能写出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窗外,1975年香港的夜晚,霓虹闪烁。
茶餐厅里的菠萝油还没吃完,酒吧里的歌声还在继续,而一些微小却可能改变未来的决定,正在这个普通的夜晚悄然发生。
赵鑫看着舞台上的那个年轻人,心里默默想:
这一世,或许有些故事可以不一样。
至少,他可以试着写首粤语歌,给这个十九岁的未来巨星。
至于成不成。
……管他呢,试试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