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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曲江诗会,筷子敲出《将进酒》

  第5章曲江诗会,筷子敲出《将进酒》 (第1/2页)
  
  林逍收到那张烫金请柬时,正盯着工匠试制新版诗笺的套色。请柬是某位喜好附庸风雅的郡王所发,措辞客气,邀他参加三日后的曲江诗会。
  
  “少爷,这……能去吗?”林福拿着请柬,忧心忡忡,“那些人肯定等着看您笑话。您这‘青莲客’的名头刚传开,万一……”
  
  “去,为什么不去?”林逍接过请柬,指尖摩挲着细腻的纸面,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人家搭好了台,我不去唱一出,岂不是辜负美意?”他需要这个舞台。诗笺盲盒和诗集众筹让他积累了初始资本和一点文名,但要真正扭转长安第一废”的恶名,打入上层圈子,曲江诗会这种顶级文坛盛宴,是绝佳的机会。更何况,“青莲客”这个马甲的热度,需要一次爆炸性的亮相来固化。
  
  诗会前夜,林逍翻出原主压箱底的几套华服,最终却选了最不起眼的一套:靛青色半旧圆领澜袍,只在袖口和领边用暗银线绣着简单的云纹,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头发用一根普通的青玉簪束起,全身上下,除了腰间那块证明身份的玉佩(如今也成了尴尬的象征),再无多余饰物。
  
  “少爷,您这……”林福看着自家少爷这身堪称“寒酸”的打扮,欲言又止。
  
  “低调,有时候就是最好的高调。”林逍对镜整理衣襟,铜镜中映出的面容少了往日的浮夸,多了几分沉静,“人们越是期待看到一个华丽的草包,我就越要给他们看一个……朴素的另类。”
  
  三月三,上巳节,曲江池畔,烟柳画桥,风帘翠幕。杏园内早已布置得雅致非凡,锦席铺地,绣墩排列,各色时令花卉争奇斗艳,暗香浮动。空气里除了花香,还浮动着清雅的墨香和淡淡的酒气。
  
  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文人雅士、世家子弟、闺阁才女,几乎齐聚于此。男子们或峨冠博带,或轻裘缓带,言谈举止力求风雅;女子们则隐在薄纱屏风或花木掩映之后,只闻环佩叮当,偶见倩影婀娜,留下一片引人遐思的朦胧。
  
  林逍的到来,像一颗小石子投入表面平静的湖面,瞬间激起涟漪。他的身影一出现在杏园入口,各种目光便如影随形般黏了上来。
  
  “看,是林逍!”
  
  “他竟然真敢来?”
  
  “啧,这身打扮……莫不是连件像样衣服都没了?”
  
  “听闻他被逐出李家,如今在东市弄些商贾贱业,怕是连饭都吃不上了吧?”
  
  “崔小姐今日也来了,这下可有趣了……”
  
  细碎的议论声如同夏夜的蚊蚋,嗡嗡不绝。目光或明或暗,好奇、鄙夷、讥诮、幸灾乐祸,交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林逍恍若未闻,目光平静地扫过全场,在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上掠过,最后落在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位置,从容走去,撩袍坐下,自斟了一杯酒,慢饮起来,姿态闲适得仿佛身处自家后院。
  
  他注意到,一道清冷的目光从屏风后投来,在自己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即移开。崔清月。她果然来了。
  
  诗会由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郡王主持,略作寒暄后,便宣布了今日的主题:春与志,可合咏,可单写,格律不限。
  
  很快,诗坛新秀、世家才子们纷纷提笔,或沉吟推敲,或挥毫泼墨。一篇篇诗作被专人誊抄,悬挂于特设的诗榜之上,供人品评。佳作自然赢得阵阵喝彩与恭维,平庸之作也会得到礼节性的掌声。气氛热烈而风雅,仿佛一片祥和的文坛盛景。
  
  郑经,荥阳郑氏的嫡子,素有才名,今日显然有备而来。他略一思索,便提笔写下了一首工整的咏春七律,诗作被悬挂后,引来不少赞誉。“郑兄此诗,清丽婉转,颇有王孟遗风!”“郑公子高才!”恭维声不绝于耳。郑经志得意满,目光有意无意地瞟向林逍所在的角落,嘴角噙着一丝优越而矜持的笑意,仿佛在欣赏一件即将被打碎的瓷器。
  
  终于,在气氛渐入佳境,不少诗作已悬挂,众人品评得差不多时,郑经端着酒杯,施施然走到了林逍面前。他的举动立刻吸引了全场的注意,连屏风后的细语声似乎都低了下去。
  
  “林公子,”郑经声音不高,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清,语气看似客气,实则满是绵里藏针,“今日盛会,群贤毕至,佳作频出。听闻林公子近日于商道颇有心得,那诗笺、众筹玩得风生水起,日进斗金,想来是无心于诗词小道了?只是既来之,何不也一展才思,让我等也开开眼界,沾沾林公子的‘财气’?”这话明褒暗贬,将林逍钉在“商贾贱业”和“不通文墨”的耻辱柱上,等着看他出丑。
  
  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屏风后也传来轻微的骚动,似乎有女眷在低声议论。
  
  林逍放下酒杯,抬眼看向郑经,脸上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酒意”和茫然,仿佛刚被从微醺中唤醒:“作诗?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神情有些滑稽。
  
  “正是。”郑经笑容加深,眼中讥诮更浓,“林公子该不会是……江郎才尽,或者……腹内原本就草莽,无从下笔吧?”这话已近乎赤裸裸的羞辱。
  
  周围响起几声压抑的嗤笑,更多人是看好戏的沉默。
  
  林逍却忽然笑了,晃晃悠悠地站起身,脚步有些虚浮,仿佛真的不胜酒力。“作诗……需要笔吗?”他嘟囔着,四下看了看,目光扫过案几上的笔墨纸砚,最终却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根不知道谁掉落的乌木筷子。
  
  “笔太软……”他拿着那根筷子,随手当当敲了敲面前的白瓷酒壶,发出清脆而略显突兀的响声,在这突然安静下来的场子里,格外刺耳。
  
  他要干什么?众人面面相觑,连郑经也皱起了眉头。
  
  只见林逍仰头,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喉结滚动。然后,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杏花香、墨香和酒气混合的奇异味道。
  
  下一秒,他睁开眼,眼神竟清明锐利了许多,先前的醉意仿佛只是幻觉。他以筷击壶,发出一个清脆的起调,随即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人心的力量,吟出了那石破天惊的第一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嗡!
  
  仿佛有看不见的波纹瞬间荡开。几个原本捻须含笑、准备看笑话的老学士,笑容僵在脸上,手指停在胡须上。屏风后,隐隐传来杯盏轻碰的细响。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诗句如天河倒泻,挟带着亘古的苍茫与时光的无情,扑面而来。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只有最质朴的意象和最深沉的情感撞击。那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之水,那朝青丝暮成雪的悲凉,像一双无形的手,攥住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脏。场中再无半点杂音,连风吹杏花、远处曲江池的水声似乎都消失了。
  
  郑经脸上的笑容彻底冻结,瞳孔收缩,握着酒杯的手指捏得发白,指节泛出青色。他自负诗才,可这三句开篇的气势与格局,已将他方才那首精心雕琢的七律衬得如同儿戏!
  
  屏风后,崔清月手中的团扇无声滑落在地。她檀口微张,素手掩唇,难以置信地望着场中那个击壶高歌的青衫身影。这……这是林逍?那个不学无术、声名狼藉的林奉之?这诗中吞吐山河的气象,洞穿世情的悲凉,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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