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黑山护卫队” (第2/2页)
“王员外,多行不义必自毙。
你落得今日下场,皆是咎由自取,与我何干?留着力气,去县衙大堂上分辨吧。”
王有金及其核心党羽(包括那个管家)被押往县城。
数日后,县衙的判决就下来了,效率之高,令人咋舌。
可见那位县尊大人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以及那包“冰糖”和边境军情背景的作用)。
判决公告被贴在村里的祠堂外,由里正(已换了一位相对正直的老人暂代)当众宣读:
“查,黑山村乡绅王有金,为富不仁,欺压乡里,屡有恶行。
更兼勾结黑风岭悍匪‘山魈’部众,意图谋害本村良民秦牧等人,罪证确凿!
另,涉嫌疑谋害过往客商,贿赂官府胥吏,扰乱税赋……
数罪并罚,天理难容!依《大乾律》,判:主犯王有金,斩立决,家产抄没,充入官库!
其子王斌,虽重伤在身,然平日亦有劣迹,判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赦!
从犯管家王福,助纣为虐,判绞监候!其余涉案家丁,视情节轻重,各有惩处……”
“青牛镇主簿刘能,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贻误军机,革职查办,押送州府论处!”
判决宣读完毕,祠堂外围观的村民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
“苍天有眼啊!”
“王有金这老狗终于遭报应了!”
“多亏了牧哥儿!要不是牧哥儿,我们还得受他欺压!”
许多人喜极而泣,压抑了多年的怨气,一朝得以舒展。
秦牧的声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他几乎成了黑山村救世主一般的存在。
秦有田老泪纵横,紧紧抓着儿子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秦瑶也抹着眼泪,看着弟弟,眼中充满了骄傲和后怕。
王家的家产被抄没,那高大的院墙、丰厚的田产、库房里的粮食银钱,都成了官产。
按照惯例,部分会被变卖充作军资,部分则会用于地方公益或补偿受害者。
在秦牧的暗中推动和周师爷的“建议”下,县里决定将王家的大部分田产,以极低的价格优先赊卖给原本租种这些田地的佃户。
以及在此次事件中有功的狩猎队成员家属。
这彻底赢得了底层村民的拥戴。
黑山村的权利和财富结构,被彻底洗牌。
以秦牧为核心,胡莽、赵山等猎户为骨干的新兴力量,成为了村里实际上的主导者。
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但秦牧并没有沉浸在胜利中。
他知道,除掉一个王有金,只是解决了眼前的危机。
狄戎的威胁依然存在,这个世界远比黑山村广阔和复杂。
他将狩猎队进一步正规化,改名为“黑山护卫队”,不仅负责打猎,更承担起村子的巡逻、防卫职责。
他利用从王家查抄物资中分得的一部分(县里对他的奖励和补偿),以及狩猎所得,开始有计划的囤积粮食、铁器。
并尝试寻找铁匠,看能否打造一些更精良的武器,比如……
更适合他使用的强弓,或者更坚固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