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一个倒霉蛋 (第2/2页)
“二十枚铜币,可以么?”
“没问题,非常合理的价格。”
金发青年没有任何要砍价的意思,立刻同意,然后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
确定了!
绝对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陆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任何时候,只要你准备好了。”
金发青年兴奋点头:“准备好了!五年前我就已经准备好了。”
“五年前......”
“没错,那天我刚刚看完《耐瑟瑞尔之诗》。”
“是一本小说吗?”
“是的,从那天开始,我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伟大的战士。”
“祝你好运......对了,还没问你的名字。”
“弗伦,不过我给自己起了一个绰号。”
金发青年神色自豪,十分中二的大声说道:
“刺破黑暗的金色曙光!”
......
......
首先,给自己取绰号这件事就已经够尬了。
其次,竟然还是长达九个字的短语。
如此尴尬的行为,令陆维不由得回想起他小时候站在床上高举右拳、大喊“奥特曼变身”时的场景。
奇幻小说看多了吧......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会轻易相信小说中的英雄故事、并且五年来始终“不改初心”的,恐怕也就只有衣食无忧的富家少爷了。
毕竟梦想谁都可以有,但“坚持梦想”却往往只是有钱人的特权。
“你是从卡林港来的么?”
去往小镇城门的路上,陆维悄悄看了看弗伦胸口的族徽。
天秤加双桅帆船的组合。
后者代表弗伦大概率来自卡林港。
前者则表明他的家族应该从事的是海上贸易。
“是的......对了,格兰森林有多大?”
弗伦似乎不太想提及自己的身世,回答一句后立马生硬的岔开了话题。
所以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的?
“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如果横穿过去的话,可以直接到海望堡。”
陆维摇摇头:“之前还有商会想要在森林里开辟一条商路,可惜最后没能成功。”
“为什么?是因为怪物的袭扰吗?”
弗伦顿时又变得兴致勃勃,明显对这种事情更感兴趣。
“嗯......应该是吧。”
陆维努力回忆着前主此前听到的一些坊间传闻。
“起初还是挺顺利的,那家商会招募了很多职业者和兽人苦力,打算从北到南修一条可以承载马车的土路。”
“但是大约两个月之后,所有人突然就撤走了。”
“商会说是资金短缺,所以暂时搁浅了计划。”
“不过到现在已经好几年了,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很多人都说真正的原因是森林中有一个精灵部落......”
“精灵部落!”
还没等陆维说完,弗伦忽然一脸激动的打断道:“格兰森林里真的有精灵?”
“呃,总有人说见到过,但却从没有人带回过与精灵有关的战利品。”
陆维摇摇头:“所以大概是看错了吧,穿着衣服的哥布林之类的。”
“这样啊。”
弗伦有些失落的嘟嘟囔囔:“真奇怪,怎么会有人把哥布林和精灵搞混呢。”
这有啥奇怪的,吹牛谁不会。
前世还有人说见过龙呢。
陆维看了弗伦一眼,越发感觉他的头盖骨很快就要成为哥布林的饭碗了。
大家族出身、金发、热情且单纯、对精灵很感兴趣、人生目标大概率是屠龙......
虽然这种角色在游吟诗人的故事里往往是主角,但在现实中一般活不过三天。
嗯......不过也有可能是自己的刻板印象了。
毕竟都准备五年了,一些基本的冒险知识和技巧肯定还是知道的。
看了看弗伦背后的鹿皮剑鞘以及精美的剑柄,陆维稍稍放下心来,认为前者应该不会轻易死掉。
而弗伦却对他的担忧一无所知,只是满脸好奇的继续问道:
“对了,哥布林是怎么繁衍的?有雌性哥布林吗?”
“狗头人真的有龙的血脉吗?它们的脑袋明明像蜥蜴,那为什么叫狗头呢?”
“还有,树精需要吃东西吗?还是说只要晒太阳就够了?”
“......”
陆维:???
所以你这五年究竟在准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