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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洪安旧案

  第十章 洪安旧案 (第1/2页)
  
  薛德民父子俩犹豫着对望了一眼,才跟薛绿说明“洪安”此人的来历。
  
  他原是河间府城的富商之子,家里开过镖局,后来改行开起了商行,主要生意在河间、保定两府。
  
  他的亲叔叔在保定任守备,姑姑也嫁得官宦人家,因此在河间府轻易无人敢惹。
  
  而他家这一代,就只有他一个男丁,自然是如珠如宝,从小溺爱,长大后文不成武不就,成了有名的纨绔子弟。
  
  春柳县李老知州之女与洪安的姑母是妯娌。大约三四年前,洪安的姑表兄弟到春柳县探亲,他跟着来游玩,偶然遇见了吴举人的千金,一见倾心,便要上门求娶。
  
  然而他虽有做官的叔叔和姑父,本身却只是商户子弟,纨绔名声又太盛,世代书香的吴家怎会乐意将爱女许配给他?
  
  洪家那头,据说也嫌弃吴家门第太低,不是世家大户。
  
  洪老夫人有做官的儿子和女婿,自视甚高,为独苗金孙看中的都是大家闺秀,多数是河间、德州以及保定等地的官家千金,春柳县内只有少数几位家世最好的女孩儿能勉强入她的眼。
  
  吴家虽祖上出过京官,却已三代没出过进士了,哪里配得上她的宝贝独苗?
  
  这门亲事从一开始就说不成,吴举人为平息物议,转头就为爱女挑起了夫婿。洪安见状,竟然到处放话,说他与吴家千金已然私定终生,成就好事了,女方不可能再嫁旁人。
  
  这话迅速传开,别说吴举人为女儿择婿了,就是吴姑娘也没法再做人,便悄悄投了缳。
  
  吴家人伤心欲绝地为女儿办了丧事,回头就一纸诉状告上县衙,要追究洪安编造谣言、污人名节之罪。
  
  洪安不肯认罪,坚决认为自己与吴姑娘两情相悦,是为了阻止吴家棒打鸳鸯才说了实话,并没有撒谎,是吴家人为虚名逼死了女儿,害得他与心上人天人永隔。
  
  他在县衙公堂上揍了吴举人父子一顿,伤了上前阻止的几名衙差,当时在任的汪老县令也被误伤,气得当场命人将他收监,不顾洪家仆人威逼利诱,非要从严法办不可。
  
  洪安最终被判了发边流放,但他有亲叔、姑父在军中任职,洪家本身也有财有势,这个处决对他而言并不算严重,总有空子可钻。
  
  可这才几年过去,他不但已经升上了六品武官,还在朝廷派来征讨燕王的耿大将军麾下混得如鱼得水,连杀三十多人都无人追究,也未免太厉害了些。
  
  薛长林与洪安年纪相仿,当年也曾参加过李家给后者办的接风宴,对他还有些印象:“他从前虽然也算白胖肥壮,但就是个小白脸罢了,学的武艺都是花架子。
  
  “如今他留了胡须,人也高大黑壮,看起来威风凛凛,怪不得县里人都没认出来。”
  
  薛德民叹道:“当日洪安初入狱时,曾放下狠话说他家世背景了得,家人定会救他出来,到时候他绝不会放过吴家人。
  
  “吴举人听了,担心洪家势大,真叫洪安逃脱了罪责,便找了县中士绅联署上书,催汪老县令早日结案。
  
  “七弟亦有女儿,见吴举人的爱女叫个浪荡子胡乱说几句谣言,便失了名声,丢了性命,心中戚戚。
  
  “因此,哪怕他与吴举人一向交情平平,也还是二话不说就在联署书上签了名……”
  
  薛长林小声道:“李老知州其实也很不喜欢洪安来着。李家虽然不曾在联署书上签名,但洪安被收监,他们没有说情,还不慌不忙地给亲家送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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