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散聊中学时 (第2/2页)
“现在想想,我们那时候是多么幼稚和天真啊!”
“是啊。争华,你还记得那件师生恋的事件吗?”
“当然记得。”争华点点头,“那可是咱们学校最轰动的事件。”
艳红点点头:“一个女生给英俊的班主任老师写情书,现在看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可那个时候却大逆不道,有冒天理之罪。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那个班主任不该为此出走;那女生更不该为次寻死。应该为爱更好地去活。”
争华说:“那女生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天真、幼稚抑或是荒唐可笑,所以她以死忏悔,以死赎罪。男女相恋应该理智,应该考虑彼此之间各方面的条件是否相当。那女生凭一时冲动,忘记了在年龄、学识、地位等诸方面与班主任老师的差距,因此导致了这场悲剧。”
“我不这么看。”艳红说,“我觉得男女相恋,最根本的东西是感情,各方面条件是次要的。”
“反正我觉得那女生的悲剧在于她一开始就没有认识到是悲剧。”
“恰恰相反,也许那女生意识到了悲剧才去爱,这种爱是壮美、绚烂的,至少对爱本身来讲,为所爱的人去死,不也是一种壮美的爱吗?”
“你同情她?”
“我没有理由像众人那样去唾弃她。”
“我辩论不过你,我的学识毕竟不如你高。”
“得啦!又跟我来这套腔调,我听够啦。”艳红不满地白了他一眼。
争华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好吧,咱们谈点别的吧。”
“谈什么?谈你的部队生活?还是谈我的大学生活?这些都不如咱们的中学生活让人难忘。”
“是啊,中学生活确实难忘。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班主任雷老师没收了我的手抄本《第二次握手》,为这事他让全班同学开我的批判会。他辞去老师后,和咱们在一个班复习参加高考情景还历历在目。不过,我还是挺想念他的,听说他师范大学毕业后又回到咱们中学当老师啦。”
“姝莉在街上偶尔碰上了他,姝莉说,现在的雷老师可不是给咱们当班主任时候那副装腔作势的模样啦,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挺斯文的样子。”
“我回来怎么没见到姝莉呢?”
“人家现在是军官太太啦,她那当飞行员的丈夫调到南方后,她也跟了去。”
“周大林怎么样?”
“人家早当爸爸啦。我是听于杰说的,他高中毕业第二年就结了婚,还不到结婚年龄,生了个女儿还不死心,准备再要个儿子,真逗;看看人家,都为人父、人母啦,咱们还像孩子似的。”艳红开心地笑起来。
争华说:“没想到同学们的变化这么大,咱们班那些同学,你知道情况的有多少?”
“有一半多吧,刚上大学的时候还相互通通信,后来慢慢就断了。想想中学那段生活,现在同学们天各一方,各忙各的,不知何时才能见面,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忘告诉你了,梅霞霞也结婚啦,放寒假回来过春节的时候我正好赶上。咱们班同学只有我和于杰、周大林参加了她的婚礼。”
“当时在咱们全校,唯独她自己穿皮鞋、戴口罩。有年夏天还把一条裙子穿到了学校,让校长在全校师生大会上点了名,说她是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涣散了革命斗智。那时候,她还整天扒在课桌上抄那些朝鲜电影歌曲。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确实太浓啦。”争华说。
“都八十年代了,你还用七十年代的眼光看人。人家现在更加时髦啦,红喇叭裤,红毛衣,红高跟皮鞋,还烫了头发,光彩照人极啦。”艳红看了他一眼说。
“于杰干什么?”争华问。
“先是在化肥厂干钳工,后来学了车,听说调到化工集团给厂长开小车。”艳红说。
“他没考上体校,有点太可惜啦。后来他也没再考吧?”争华说。
“又考了一年,又落榜啦,他就不再考啦。”艳红点点头。
“在学校时,他可是咱们学校篮球队最好的中锋。”争华说。
“我们女生都喜欢看他打球,身材矫健,投球姿势特优美。”艳红说。
“当时的于杰可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争华笑着说。
“是啊,他喜欢穿洁白的高腰回力牌球鞋,然后配一身蓝色裤褂,走起路来挺胸昂首,精神极了。”艳红说,“他那双回力牌白色球鞋每天都擦鞋粉。”
“于杰也是我们男生心目中的榜样,他为人特好,所以大家都非常拥护他。”争华说。
艳红说到这停住脚步,拉住争华的手,深情地望着他说:“争华,我走累啦,咱们找个地方坐会好吗?”
“好吧,听你的。”争华点点头,紧握了一下她的手。
于是两人来到孝妇河岸边的一把连椅上坐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争华看见晴朗的天空中,出现了一个银白色的圆点,那个圆点越来越大,成了一个蝶状飞速旋转的物体,这个银色发光的物体从两人的头顶飞过,向北方夜空飞去。
“是架飞机?”艳红抬头望着远去的那个发光圆盘说。
“是飞碟。”争华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呢?”
“飞机是直线飞行的,而且还有灯光闪耀,这个圆盘是旋转飞行的,而且浑身上下都发光,所以,我判断是飞碟。”争华很有把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