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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命不该绝

  第一章命不该绝 (第1/2页)
  
  我修道二十九载,被雷劈了七次。
  
  我见过龙。
  
  见过踏剑而飞的修士。
  
  也亲手撕过猛鬼画的皮。
  
  …
  
  而原本,我只是个皮孩子,却因为一次意外成了痴呆,被人叫做守村人。
  
  直到十八岁那年,一个来自毛熊国的蠢女人,非要试一试男人的滋味,她当着我的面脱光,俯身趴在床上。
  
  看着那一双修长的大白腿,我不受控制地朝着她走了过去。
  
  ……
  
  我叫冯宁,一九七六年正月十五生人。
  
  家在东北龙省黑城,隔江便是毛熊国西南边境。
  
  我一家七口,俩哥俩姐,我是老幺。那年头在东北谁家都是七八个孩子,五个算少的了。
  
  我爹是印刷厂正式工,娘打零工,靠着精打细算把我们都养活了。
  
  跟其他东北孩子一样,七八岁就开始上蹿下跳,什么上房揭瓦,掏鸟蛋,鞭炮炸茅坑这种事常干,街头的狗见了都烦。
  
  因此我没少挨我爹揍,大家都听说过皮带沾凉水,但我真挨过,一抽一个不吱声。
  
  是真不吱声,也不是因为我脾气倔,而是打的时候皮开肉绽,顾不上喊出来,就在那咬牙了,这样能减轻痛感。
  
  但我爹可不是那么认为的,以为叫嚣呢,打的更狠了。
  
  皮孩子就是皮孩子,记吃不记打,下次还那样。我爹说我不用嘚瑟,早晚要出事,结果就真出事了。
  
  那年我十岁,跟两个哥哥去二十里外的老阴山摸鱼,刚跳下水,感觉脚踝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我以为是水草,下意识地伸手去摸,硬邦邦的,等把手缩回来,从水里面拉出来一具骷髅。
  
  那年月小孩子皮实,死人都见过,胆子很大。心里虽然恐惧但不露怯,下意识地把骷髅甩开,结果我没甩开,惊悚的一幕来了。
  
  骷髅扭头在看我,没错,它就是在看我,那空洞的眼眶,像是有眼珠子阴暗不定。
  
  我毛骨悚然,急着把它甩了上岸,结果那骷髅突然动了,用骨指头刺穿了我的掌心,周围的水都被染红,我直接晕了过去。
  
  之后的日子里,昏昏沉沉的,像是怎么睡也睡不醒,耳边总能听到有人念叨着什么,像是经文,但又不是。
  
  那声音很轻,跟小时候我娘哄我睡觉唱摇篮曲似的,这让我非常的安静,以至于外界发生的任何事都与我无关。
  
  期间我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儿,总觉得不该这样,偶尔拼命地去睁开眼,然后就是模模糊糊的一幕幕,似幻似真。
  
  我或是蹲那看蚂蚁,或是爬在树上发呆,有时候还能见到父母在争吵,有一次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吃饭,被我爹踹飞半米,然而我却不哭不闹,也感受不到疼,爬起来拿起碗继续吃,痴痴呆呆的。
  
  我爹看我那样子就更气了,甩袖子走人。
  
  那是一种很难描述的遭遇,感觉像是在做全麻手术,看着医生用刀子剪子给自己手术,却没有一点知觉。
  
  这种描述又不准确,我曾问过一些全麻手术的病人,全麻的人没有任何意识,跟死了一样。
  
  我呢,有意识,没知觉,如同一个旁观者,观察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想说话,一个字都吐不出去。
  
  就这样反反复复,多半在沉睡,偶尔醒过来看看自己在干嘛。
  
  久而久之,成了大家口中的冯傻子,我也知道大家都叫我傻子,但是反驳不了,像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转眼九三年,我十八了,有着一米八五的个头,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虽然胡子拉碴的,但盖不住俊朗的脸,这是我从镜子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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