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底气、草原石人 (第1/2页)
北疆的初春,仍然寒风刺骨。
周景明紧了紧身上的棉袄,估摸着大概方向,往西北方向顺着公路一直走。
阿勒坦由南到北分布着沙漠、戈壁、河谷、草原、森林、山脉。
头顶的天穹,布满密密麻麻的星点,但却没能提供给他足够的光亮,周围黑乎乎的,只能勉强借着微弱的天光看到北方山脊和天空交汇的大概轮廓。
他脚下的,是大片被牛羊采食后只留下极短草茬的草原,现在还没有开始萌发新芽,形同戈壁。
草原看似空旷,其实交通路线比较固定,那些砂石土路,大都是牛羊踩出来的牧道。
一路上,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黄胶鞋踩到砂石发出的咔嚓声,就只有鼻尖闻到的一股子牛羊粪便散发出的腥臊气味。
北疆很多地方邪性,本地人忌讳走夜路。
周景明之所以选择这个时候出来,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避开人们的眼线。
要是在白天,阿勒坦县城周边,溜溜达达地转悠着不少人,看着像是无所事事,但实则有不少眼毒的狠人,搜寻着可下手或是能捞到好处的目标。
直到天黑,才算是草原上最安静、最隐秘的时段。
当然,并不是说这个时候的草原上就会很安全,相反,依然潜藏着不少危机。
最让人头疼的,莫过于在草原上神出鬼没的狼。
有不少狼在野外寻不到食物,会选择靠近人口聚集的地方,不少牧民养着的牛羊,成为它们猎食的目标,每年都会因此有不少损失。
还有些独狼,干脆混进村落或是城镇周边,搜寻着人们剩下的残羹剩饭,惦记着住户院里养着的鸡鸭,包括落单的孩童。
这些混成精的狼最是懂得观察人类,它们很清楚,见到人,躲着是最好的法子。
行人手中只要抓着块石头或是木棒,就能对它们有极强的威慑。
但也正是因此,让这些狼变得更加鬼祟,总是显得阴戳戳的。
若是遇到狼群,那就更危险了,什么时候被围都不知道。
周景明手里的仪仗不多,除了随身带着防身的一把小刀,提着一根随手捡拾起来的结实木棒,别无它物。
之所以这么大胆,主要是他去得不算远,遇到狼的可能性不大。
就即使遇到狼了,他清楚狼的弱点,只是一两只,凭借手中一根木棒,他就有足够的把握应对,即使是碰到狼群,他也有脱身的法子。
在地质队工作,每年有大半时间在荒郊野岭露宿,遇到独狼和狼群的次数不少,夜晚临时落脚的营地被狼群光顾的事情时有发生,他和狼群的对抗也不是一次两次。
而且,周景明在北大荒当知青那两年,认识有当地的猎手,处得很好,从他们那里学到过不少应对野物和猎杀野物的手段。
加之他上辈子天涯淘金,少不了遭遇野物,甚至荒野求生,又学了很多东西,不少技巧早已经运用得纯熟,哪怕让他去捕猎,也会是个老道的猎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上辈子掌握的在荒野生存的各种经验技巧,也是周景明如今选择阿勒泰淘金的底气之一。
再强大的动物也有自己害怕的东西。
虽然狼是对人造成伤害最多的一种动物,但是它们最害怕的,还是人类。
哪怕是本地最厉害的哈熊,也是如此,见到人,只要不是迎头碰上的惊扰或是出现特殊情况,稍有动静,最先开溜的,依然是哈熊。
在阿勒泰地区,人们管棕熊叫哈熊。准确地说应该是叫做瞎熊,和在东北叫黑瞎子差不多,但在西海方言中,常常将“瞎”念成“哈”,所以称为哈熊。
也正是因此,有些山沟谷地因为有哈熊出没,而被叫做哈熊沟。
在北疆,周景明知道叫做哈熊沟的地方,就有三个。
在后世,最为出名的哈熊沟,当属乌城东边几十公里处天山北坡那片区域,后来成了森林公园,是个热门的旅游景点。
那条哈熊沟,也有采金沙场,周景明曾经打过那里的主意,但因为距离乌城太近,管控严格起来,而且已经有资金雄厚的金老板先入驻了,刚起步的周景明也就打消了去分一杯羹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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