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野蔷生处是吾乡》 (第1/2页)
《野蔷生处是吾乡》
作者:许成军
“我总爱蹲在许家屯的田埂上看野蔷薇。
1977年的早春,风还带着冻土的凉,刮过荆条时会卷起细碎的土沫,打在脸上,像奶奶纳鞋底时溅出的线头。
阿秀就蹲在我旁边,她的麻花辫梢沾着麦秸,指尖悬在刺尖半寸处,轻轻数着刚冒头的新芽。
“十三颗了。”她的声音软乎乎的,带着晨露的湿意。我凑过去看,褐红的荆条上凝着青白的霜,那些新芽却青生生的,顶得薄霜都化了些,怯生生又不肯缩回被窝。
柱哥从麦秸垛后钻出来时,我看见阿秀的辫梢颤了颤。他裤脚沾着泥,手里攥着半截枯麦秸,在地上画着歪歪扭扭的圈。
“等过了清明,队里该追肥了。”柱哥的声音比风粗些,麦秸在泥地上戳出小坑,“到时候我跟队长说,换个离你家地近的活儿。”阿秀没说话,耳朵尖却红了,手指飞快地数到第十四颗芽。
我知道他们在说啥。队里的人都在传,柱哥要请媒人去阿秀家了。收工路上,柱哥总跟在阿秀后面,看她柳条筐里的红芋干子没装满,就趁她低头拽裤脚的空当,悄悄把自己筐里的几捧山芋藤往她筐里匀了匀。
三月的风刚暖了些,队里的大喇叭就响了,说县里要修水库,抽调劳力支援。柱哥报了名,那天他蹲在野蔷薇丛边,背对着太阳,影子被拉得老长,缠在荆条上。
阿秀把一个布包塞给他,里面是双布鞋,我见过她纳这鞋,油灯下熬了三个晚上,针脚密得像撒在布上的星星。“七层布,走山路不硌脚。”她的声音有点抖,手捏着衣角,指节都白了。
柱哥攥着鞋,指腹摩挲着鞋面上的针脚,半天没说话。月亮爬上来时,他忽然伸手,轻轻碰了碰阿秀的辫梢,指尖刚碰到,又像被刺扎了似的缩回去。“最多半年,我就回来。”他指了指野蔷薇,“你看这些芽,等我回来,该开花了。”
阿秀点点头,辫梢的麦秸在风里晃,像在替她应和。
第二天卡车开动时,我和阿秀站在老榆树下。黄土被车轮卷起来,迷了我的眼,我看见阿秀的手攥得紧紧的,指甲都掐进了掌心。野蔷薇的荆条在风里晃,那些新芽好像也跟着颤,她忽然蹲下去数芽,数到第三十二颗时,眼泪掉在泥里,砸出个小小的水涡,很快就被风吸干了。
春末的一个傍晚,队长拿着封信往阿秀家走,脚步沉得像灌了铅。我蹲在野蔷薇丛边,看见阿秀从屋里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白得像纸。队长把信递给她,她的手刚碰到信纸就抖了,信纸飘落在地,上面的字我认得——“因公牺牲”“烈士”。
阿秀蹲下去捡信,指尖捏着信纸边角,半天没站起来。风刮过荆条,刺尖儿划着她的裤腿,她没躲,就那么蹲到暮色漫过田埂,野蔷薇的新芽已经长到半寸长,裹着嫩红的皮。
麦收时,阿秀照样去地里割麦。镰刀在她手里挥得飞快,麦秸断得干脆,汗水顺着额角淌进眼里,她就用袖子一抹,继续割。队长让她歇会儿,她摇头:“柱哥说,麦收不能误。”
风吹过麦浪,哗哗的响,像柱哥在笑。野蔷薇的花已经开了,粉白的瓣儿沾着麦芒,在风里轻轻晃,阿秀路过时,总会伸手碰一碰花瓣,指尖软软的,像怕碰疼了它们。
转年开春,阿秀要嫁去邻乡了。男人是个木匠,话不多,来接亲那天,他站在村口的老榆树下,手里攥着个木匣子,里面装着给阿秀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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