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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如果按天条行事

  12 如果按天条行事 (第1/2页)
  
  伏羲人到办事处时,就看见洛神和明识和和睦睦地坐在一起品茶,没有小黄毛煽风点火,也没有小女儿发誓明志,满脑子拍桌子扯头发唾沫横飞的画面一个都没有。
  
  然而现在,三杯茶下肚,明识才缓缓开口,“帝君莅临我单位,不知有何指导?”
  
  放屁,你明明就是故意在等他过来。
  
  父女俩同时想道。
  
  但这种面子活自然是不能撕开的,伏羲笑笑,“惭愧了,只是自家小女犯了事,过来看看。倒是明老板准备怎么罚?”
  
  明老板看着披上豹纹皮肤的进口家具,语气凉凉,“洛神,我问你,你与凡人私相授受,你认与不认?”
  
  “我认。”
  
  “事情败露后,抗拒执法,认与不认?”
  
  “我认。”
  
  “你姘头弄脏我家具,认与不认?”
  
  洛神嘴角终于抽搐了一下,“……我认。”
  
  明识问完就开始在处罚单上写写画画,“根据往期案例,我们会在人界找一座合适的大山作为关押你的地方,同时为了避免类似劈山救母的越狱事件再次发生,会定期走访了解相关直系亲属的情况。”
  
  “阿明呢?”洛神只关心这个。
  
  “勾引仙女,处死。”
  
  这是千年前就定下的天条,明识不过按天条行事。
  
  听见心上人要被处死,洛神立马看向伏羲。
  
  爹爹,爹爹你说句话啊!
  
  伏羲:“……”儿女债,都是儿女债!
  
  但他又实在不想说一些违心的话,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你那位情郎呢?怎么能把你丢在这儿一个人面对这些?”
  
  你看看,他都不抗事儿,这能是好东西吗?
  
  洛神:“之前身上有了脏污,去洗漱去了。”
  
  他没有不担事,只是刚好有事。
  
  伏羲简直拿这个溺于情爱的女儿没有办法。
  
  但他要是再这么纵容下去,小女儿就真的要和瑶姬他们一个下场了!
  
  神仙不得与凡人相恋,这是不可撼动的铁则。凡是犯此天条的神仙没有一个好下场,基本每一对都会被强制拆散。
  
  但随着神仙人口基数一直下降的原因,这条铁则也相对松动了许多,只要听话乖乖分手,都不会罚太重的。
  
  毕竟家长们自认为自己还是很开明的。
  
  可洛神她就是不分啊!
  
  “那个臭小子到底有哪里好,身为一个男人竟然还要你去护着!你以前起码还看脸,现在直接脸都不看了!”
  
  “爹爹,他才不是什么臭小子,他是后羿的转世!那就是后羿!”
  
  “你!”伏羲即将说出口的话堵在喉口又硬生生咽下,气得尾巴尖在地上砸得啪啪响,换了句话问,“那个凡人呢?洗个澡需要这么久?”
  
  话一出口,明识也觉得有点久了,便发消息问了一下。
  
  宋君翊:【快了,在来的路上。】
  
  宋君翊不是不想赶紧把人带过去,问题是这药才刚刚灌下去,还没起反应呢。
  
  药灌下去后,渡白艰难开口,“等会儿我就不和你过去了。”
  
  宋君翊:“为什么?人可是你打的。”这个锅我不可能背。
  
  渡白也难得愁眉苦脸起来。
  
  如果说,这个小偷真的是洛神的姘头,那么对他来讲就真的很难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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