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终于收获奇功! (第2/2页)
便想方设法的超规格的顾问费、主题曲费用补偿自己。
林星灼索性借坡下驴,说道:“没问题。内容自审会议和主题曲策划会的时候,call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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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缘提到的《猛龙》……
当年可是华语片宣传投入最大胆的案例!
制作成本1.2亿港元,集结了洪金宝、任达桦、吴剑豪、Maggie Q等众多明星。
听说为了保证大陆上映一路绿灯,请了申王陈梁雨的私生子担任宣发顾问,帮忙疏通人脉……
《志明与春娇》剧组按照这个标准给顾问费。
这可比林星灼当男二、男三的片酬要赚的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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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志明与春娇》这样的中小制作,按照这个费用标准请林星灼做政策咨询顾问。
大陆宣发费用的开支,就基本被掏空了……
等到明年大陆上映,就只能靠网络自来水,纯口碑发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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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灼倒也没有觉得这笔钱拿的烫手。
华娱大部分宣发部都是草到不能再草的草台班子。
很多电影都是宣发出了问题,然后口碑直接下滑,毫无意义的损失了一部分观众,导致票房流失……
林星灼前世借调到电影局,审核电影宣发物料的报备资料。当时就发现一些宣发的脑回路。
额……
就好像得过大病一样!!
这种感觉就是你家在办喜事,突然找一个哭丧的过来!
最典型的就是《浪浪山小妖怪》
猪妖电影宣传肯定要有猪妖一起参与?
本来小两口上班累了,带孩子来看一部动画片,然后台下来了个人劝离婚……
就是TMD离谱!
只看宣发物料,说是这部电影内容是:
小猪生病了,猪妈妈在苏敏的劝说下,和瘫痪在床的猪爸爸离婚了……
猪妈妈买了最早的一班火车票,离开了浪浪山,去说脱口秀了……
完全没有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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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林星灼敢接下《志明与春娇》审核的项目,可不仅仅是寄托于对手是草台班子。
更多的是对于大势所趋的笃定和预判。
明年《CEPA补充协议六》发布,其中服贸领域方面的文化商品条款。
港产粤语影片,经内地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加注标准汉语字幕,可在粤东省、粤西省、琼州省发行放映原声。
《志明与春娇》作为第一批吃螃蟹的粤语片,按照体制内惯例,审核流程肯定会获得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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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部电影的烟民文化、粤语粗口、俚语对话、成人幽默和兴暗示内容。
这个问题的解决,林星灼已经取了重大突破!
小马抽调虎威煤业宣传部的人手,三组人马,带着佳能HF S10等设备,开着昌河小面,在林星灼指定的停车场蹲守了两周。
终于收获奇功!!!
拍到了一位穿着白衬衫黑西装红领带的高冷眼镜妹跟一个黑鬼在车库进行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