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锁魂紫水晶,突破 (第1/2页)
一阵子的阴雨天气后,金陵今天,难得出了大太阳。
下雨遗留的湿气、水洼,在大太阳的暴晒下,逐渐蒸腾。
守在防线堡垒上的人,个个都觉得自己像是被塞进了蒸笼,身上从流汗,再到黏糊糊的,不少人察觉身上发痒,忍不住抓挠。
这般闷热的体验,让他们很快开始怀念前几天的阴凉。
所有站在堡垒外的人,都惦记着,什么时候能轮值进堡垒里面躲一躲。
而站在堡垒天台上的,却又是最辛苦的一批。
有人蹲下来,摸摸天台上已经被晒白了的混凝土,都觉得烫手。
“警戒!!”
忽然有人大喊了一声,刚才还松垮垮的战士,全都赶紧直起身来,向外看去。
防线外的荒野上,有几条断裂的公路。
此时在那些公路之间,数十匹雄壮的骏马,正狂奔过来。
骏马的数量接近五十,但控制这些骏马的骑手,好像还不足二十。
骑手们分布在骏马外围,控制着马群的走向。
那些没有驮人的骏马背上,则背满了各式各样的物资,都是用结实的黄白色帆布口袋,搭在马身两侧。
随着马队靠近,防线上的人都露出惊异之色。
那些骏马,至少比他们常见的马匹,要高出半米左右。
马队中大多数皮毛都是通体纯黑,也有少数是棕红色,马蹄子大小,简直如同海碗一般。
灾变之后,要在荒野上长途赶路,最合适的载具,已经不再是车辆,而是骏马、骆驼、驴等等。
最好是那种交界地物种,适应性强,什么环境里面都能奔走。
防线上的战士,有不少也看见过“食为天”的马队。
但总觉得,整体的气势,还不如前方的那群人马。
“怎么还不减速,不会是要硬闯防线吧?”
天台上有人嘀咕一声,拿着喇叭呼喊起来。
“马背上的人听着,这里已经是金陵地界,要想入城,请立刻减速,道明身份!”
马队速度分毫不减,反而也有人喊了一声。
“那些水泥楼子上的人都听着,你们有没有见到一个手托大块紫水晶的怪人?!”
喊话的人,一手控着缰绳,策马疾驰,一手提着长剑,马臀两侧还挂着好多连鞘长剑。
“你们要是看见那人进城,立刻让我们进去,不得拖延!”
防线上的战士,根本就没见过有什么紫水晶怪人。
但眼看那帮人马背上全都带着各式武器,人不减速,已经快要冲击防御工事。
战士们神态紧张,尤其是使麻醉弹的几个,立即扣动了扳机。
马队之间,忽然亮了一亮。
呛!!
剑鸣声传过来的时候,众人才意识到。
刚才那些骑手之中,除了本就手提长剑的,至少还有将近十个人,同时拔剑。
没人看清他们拔剑的过程,只看到剑光一亮。
但是打出去的麻醉弹,没有任何效果,显然都是被他们挡掉了。
“请勿开火!”
马队中唯一一个空手的中年人,身穿黄色大风衣,倏然凌空而起,速度远比马快。
仿佛是他双臂一张,就已从马背消失。
双臂一垂,就已经出现在铁丝网外不足两米,稳稳站在地上。
这中年人的一句话传开,附近防线上的战士,就都觉得一阵浑浑噩噩,眼前发黑。
倒不是头脑被震的特别难受,而是好像空白了一会儿。
竟似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不知道手上拿着什么,全然没有要开火的意识。
好在这中年人落到地面之后,数十匹骏马,也全都紧急停住。
不只是有人骑的那些,就算是没人骑的,也在一种莫以言喻的魄力下急停。
“在下赵晴朗!”
中年人相貌堂堂,发丝茂密全黑,双眉尾端却略微发白,鼻梁高挺,声音洪亮,抱拳说话。
“我们是猎魔团的人,并不是故意冲撞防线,而是长途追袭一个凶徒,辗转千里,兄弟们心中都有一些焦急。”
“诸位千万不要误会,我们对金陵,绝无半点恶意。”
天台上已经握住黑伞备战的管事,闻言一惊。
“猎魔团?!”
猎魔团,是如今废土中最特别的一个势力。
很多人都把他们当做顶尖势力看待,但他们的人数其实很少。
眼前这马队上,数来数去,连赵晴朗在内,总共也才十七人。
但好像已经是猎魔团的总人数。
据说,猎魔团的成员,全部都是高手,也全部都是家破人亡的苦命人,更全部都是值得钦佩的人。
他们的团长赵晴朗,虽然家族残破,至亲罹难。
但在灾变之后,十年左右,他已经建立起当地顶级的大势力,只要他一句话,甚至不需要说话,只要一个意向,一个表情,自然会有人帮他重组家庭。
就算是在这废土的时代,他也完全有实力颐养天年,享用不尽的过完后半生。
然而,他没有就此耽于享乐。
在城市里的情况,大体稳定之后,赵晴朗没有了后顾之忧,就决定孤身出走。
他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了多年的好兄弟,然后出门,不为别的,就一件事……
行侠仗义!
从老家开始,他游荡在各个城市,各个聚居地里面。
多的停留一两个月,少的停留一个礼拜。
传说,他会打听当地最具威胁的怪物在哪里,帮忙将之铲除,会打听城中最不当人的是哪些人,仗义将之斩杀。
这样的时代,竟有这样的强人。
赵晴朗当然吸引到了很多追随者,但绝大多数都被他劝退,留在当地。
只有一些同样无牵无挂,实力也好,受过他帮助,立志要与他做相同事业的人,才能让他无奈的接受。
于是,就有了大名鼎鼎的猎魔团。
他们的理念是,怪物如妖魔,人中也有恶魔。
身为猎魔团,就是两种魔头都要猎!!
“我们没有见过手持紫水晶的人。”
管事已经知道这里的情况,绝非自己所能处理,悄悄按下口袋中红色按钮,朝城中高手求援,口气却很尊敬。
只要不是心理扭曲的人,听说过猎魔团的事迹,多半都有三分敬意。
听说更有不少人,对猎魔团已不只是敬重,而是崇拜。
“各位可以先到我们这里坐一坐,我们的上司,很快会亲自来迎接。”
“也罢!”
赵晴朗回声说道,“看来还是怪我们咬的不够紧,那人多半已经悄然潜入城内,我们也得跟城里管事的联络上,才方便搜寻。”
“众位兄弟,就都不要急了,在这里等一等吧。”
马背上的众人,纷纷收剑入鞘,跳下马来。
黑伞管事仔细观察,果然如同传闻中的一样。
三锤,一斧,十二剑。
那十二名剑手,所用长剑形制各有不同,有铜锈色宽剑,合金三棱剑,银白窄剑,无锋剑,虎头吞口鎏金纹剑等。
每个人的坐骑上,都备着自己惯用的那类宝剑,如果在外奔波,兵器久战受损,方便更换。
三个用锤的,有两人锤头都只是香瓜大小,不算夸张,还有一个却是长柄战锤,锤头大如南瓜,金光烁烁。
剩下一个独眼男人,看着年龄最大,背有点佝偻,应该就是用斧的,却不知道斧在哪里。
金陵城内这两天,氛围本来就比较紧,支援来得也快。
潘婷亲自开车,带着玉南风到了这里。
“赵兄!”
玉南风有些惊讶,手上拿着一把镂空香木折扇,踏下车来,缓步向前。
“我们也算有过几面之缘,赵兄要到金陵,怎么也不打声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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