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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4章 避瘟神

  第744章 避瘟神 (第2/2页)
  
  奉凯摆手,“不要再废话,现在立即消失。”跟这种多说一句都恶心。
  
  爸?他配吗?
  
  奉关山被赶出了他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大房子,心里有诸多不甘和怨恨,可又无计可施。
  
  次日一早,秦美枝吃过早饭后尝试着下床走动,发现双脚有了一点力,可以走十几步了。
  
  这令奉凯很高兴,妈妈已经很久不能下床走动了,现在哪怕只能走十几步,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妈妈肯定会像宋芸说的那样,慢慢好起来。
  
  奉凯背着秦美枝去了民政局,奉关山比他们先到了,他不敢不来,而且他昨晚想了一晚上,觉得离婚未必是坏事。
  
  只要和秦美枝撇清了关系,转头他再和冯玉梅领证,奉思思就说是冯玉梅自己的孩子,他只是个继父,那以后奉凯和秦美枝再想拿作风问题拿捏他就不可能了。
  
  离婚办的很顺利,没有财产纠纷,儿子也成年了,就走个手续,快得很。
  
  从民政局出来,奉凯母子看都没看奉关山一眼,直接走了,跟避瘟神似的。
  
  奉关山多少是有点不舒服的,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女人,现在对他不屑一顾,甚至是嫌弃厌恶,这种落差着实让人不舒服。
  
  当天下午,奉关山就带着冯玉梅来领证,还动用关系,将他和秦美枝登记离婚的日期改成十年前,再将他和冯玉梅登记结婚的日期改成八年前,也就是冯玉梅住进正德街的那时候。
  
  不得不说,奉关山真是机关算尽。
  
  当奉凯将举报信送到奉关山单位后,局领导十分重视,把奉关山叫去问话。
  
  奉关山一边骂奉凯言而无信,一边暗赞自己有先见之明,他拿出改过日期的离婚登记和结婚登记,“局长,我真是冤死了。我和秦美枝早在十年前就离婚了,当时秦美枝因为自己的原因想要暂住在我家里一段时间,我看在孩子的面上,自然不会赶她走,这一住就是半年多,后来她生病了,父母又不在,也没个亲人,我看在夫妻一场的分上,就让她一直住在家里养病,这一住就是十年。”
  
  “局长,我是个男人,不可能不找女人结婚,后来遇到了玉梅,她也是离了婚带个孩子,和我情况差不多,我们试着相处了一段时间,觉得合适了就领了证结婚,可家里住着秦美枝,玉梅不愿意跟她共在一个屋檐下,秦美枝又不能离了人照顾,是她主动提出让我将玉梅安置到她父母留下的房子里,这一住就是八年,那边邻居都可以作证,我从一开始就跟那边邻居说的玉梅是我妻子,从来不存在什么乱搞男女关系。”
  
  如果照奉关山这么说,他不仅不是个渣男,还是个模范前夫啊!
  
  按理说,有离婚登记证和结婚登记证这两样东西,再加上奉关山的讲述,基本可以还奉关山清白,一些细节没必要去求证。
  
  然而,局长心里却不这么想。
  
  因为他早上接到了一通军部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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